从那以后,许一和江忆安每天会遇到两次,早上在棉花地相遇,傍晚在瓦罐小学碰到。
即使再陌生的人,见的次数多了,江忆安这个人也会在她心中多多少少留下一些印象。
沉默、老实、有礼貌,有时会逗人笑,似乎还有点……呃……被压抑的情绪在。
这是许一对她如今表面上仅有的认知。
时间一天天过去,九月即将走到末尾,空气中的燥热逐渐被驱散,许一早上跑步时也换上了长裤长袖。
往常下午放学后,她和杨梦回依旧站在学校门口,这么多天下来,那几个孩子已经不见了,一开始可能还会冒个头,试探一下,但是见她们一直都在,后来可能觉得没有意思,所以,两人坚持到现在基本上看不到他们的影子。
小孩子一向没什么耐性,就像这个年纪欺负人一样,只凭借自己浅薄的认知,脑海中还没有形成对这个世界成年以后的思维。
在此期间,陈俊杰也渐渐地和她们熟悉起来,本来一开始还想装一装,但是杨梦回喜欢逗他,还爱问他课上学了什么,陈俊杰答不上来就会哭丧着脸,低着头,脸颊微微发红。
不过有了第一次答不上来的经历,后面几次丢脸好像显得更容易接受了,他慢慢开始接受这种状态,即使答不上来,许老师依旧每天会领着他站在校门口等江忆安来接。
于是,他干脆摆烂了。
看着蹲在地上玩泥巴的陈俊杰,杨梦回第一次无语笑道:“这孩子……”
喜欢玩泥巴,打球,到处疯跑,狐假虎威,就是不喜欢学习。
杨梦回始终搞不懂许一为什么每天站在这里,而且她还不懂自己怎么也每天陪她看着这个小鬼。
更何况瓦罐村就这么大,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还能丢了不成。
……
两人站在原地等了一会,江忆安来了。
看着她风尘仆仆的样子,就知道她这是刚从地里干活回来,身上还沾着满身尘土,在看到两个人的时候,脚下步伐逐渐加快。
杨梦回看见人已经站在她们面前,主动和江忆安打招呼:“来接你弟弟啊。”
江忆安礼貌地“嗯”了一声,不作多言。
一旁陈俊杰不情不愿地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往前走了一步,随后又有些恋恋不舍地回头看许一,但见到许一淡然的表情时,也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礼貌地挥手:“老师,我走了。”
许一的表情这才有了一丝变化,笑了笑说:“嗯。”
江忆安接过陈俊杰的书包,像往常一样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这次临走时,她又特意回头看了许一和杨梦回一眼:“老师,我们走了。”
许一眼底微滞,随即点了一下头,没什么反应,倒是杨梦回笑着跟她摆手:“走吧。”
或许这几个月已经习惯了老师这个角色,她尽职尽责地嘱咐道:“路上注意安全,尽早回家。”
“嗯。”
……
两人走后,许一见杨梦回还在张望,主动说:“你好像很喜欢那个女孩。”
“忆安吗?”杨梦回的目光还没从路尽头收回,随口道,“依依不也喜欢吗?”
许一眉头微皱,没有回答,视线不觉看向两人早已消失的路口,淡淡道:“她很特别。”
杨梦回终于收回目光:“是啊,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忆安会无时无刻吸引着我的视线,只要有她在,我就不会忽视她。”
她咬着唇,若有所思道:“这种感觉好像……”
说到一半,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杨梦回扁了扁嘴。
许一在一旁缓缓道:“好像天生就是故事的主角,天生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对!”杨梦回激动地说,“就是这种感觉,即使她生活在农村,即使她不会刻意打扮,但我一定会第一眼就会注意到她。”
她仅仅是站在那里,忧郁沉默的气质就是独一份的存在。
接着,杨梦回继续说:“也可以这么形容,就像那天所有老师坐了一上午的车,大家都灰头土脸,但是我上厕所回来时,还是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你。”
“你穿着一身黑,低着头看手机,皮肤被衬得格外亮,在阳光下好像会发光一样……”
许一怔怔地转头看她,看着杨梦回在认真地回忆那天大家第一次相见的场景,眉眼都被夕阳照得格外温柔。
……
自那天之后,许一不再送陈俊杰出校门,事情解决了,自然就不需要浪费时间多此一举。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来到十月中旬。
高坡上那片地里的棉花已经被摘完,只剩下光秃秃的枯枝。
已入深秋,天亮得越来越晚,枯黄的树叶被风一吹,沙沙作响,随后便纷纷往地上落。
早上温度低,干活的人也越来越少,现在这个季节,这片地已经来不及种其它的农作物。
今年棉花收成很好,老天作美,家家大丰收。
而正是因为如此,来收棉花的商户已经把棉花降到几毛钱一斤,左挑右捡,把淋过雨的棉瓣退回去,他们深知,你不卖有的是人卖,所以也罕见高傲起来。
江忆安在旁边看着一磅磅称好,最后算了一个总账,没想到辛苦大半年,每天起早贪黑,最终卖了还不到一千块钱。
当面把钱数清后,陈明看着手里不到十张红票子数了又数,最后拿了一张放起来,其它的交给褚贵芝锁好。
陈明的心情并不是很好,见江忆安盯着他手里的钱,就想起上次她偷钱的事情,心中气愤更甚:“看什么看!老子供你吃供你穿,还觊觎我的钱……”
本来他还想过来教训江忆安一顿,在他长年累月拳打脚踢中,不爽踹江忆安一脚已经像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江忆安攥紧拳头,已经预备好了被打的准备。
然而,褚贵芝半路把电动车钥匙递给陈明:“家里的饭做好了,买了酒之后早点回来。”
陈明低头看了一眼手里沉甸甸的钥匙,一听到“酒”,这才罢休。
他这人没什么大志向,唯爱喝酒与吃肉,单独有酒或者肉都不行,就得两样都有那才叫爽。
一旁陈俊杰见他骑上电动车,就知道他要去干嘛,立刻走过去叫道:“爸爸,我想吃鸡腿!”
陈明笑着骂了陈俊杰一声:“小兔崽子,回来给你买。”
陈俊杰这段时间在校很少接触脏话,本来已经被许一和杨梦回纠正回来了,又差点被陈明给带坏。
他不敢当面说,只敢在陈明走后跟褚贵芝说:“老师告诉我说脏话不好。”
褚贵芝摸了摸他的头,慈爱地说:“老师说得对,说脏话不好,俊杰不要学爸爸。”
陈俊杰用力地点点头:“嗯,我想跟老师说话,老师很温柔,我喜欢听她们说话。”
*
陈明回来时买了几瓶啤酒和一瓶度数很高的白酒,除此之外,还买了鸡架和给陈俊杰带的一只鸡腿。
他哼着歌提着东西走进来,肉香味立刻溢满整个房间。
“拿着,”陈明得意洋洋地把鸡腿给陈俊杰,还跟他开玩笑,“爸爸好不好?”
陈俊杰得了鸡腿后,瞬间喜笑颜开,吃了一口之后夸道:“好!”
或许是心情好,今天他没有再生气,把东西摆好之后,看着褚贵芝冷淡的表情都多了一份耐心:“贵枝,忘记给你买了,下次吧,下次给你买鸡叉骨。”
隔壁村里卖肉货熟食的店做鸡叉骨做得特别好吃,金灿灿的叉骨表面一出油,放在板上再撒上孜然粉,趁热咬一口,酥脆的表面粘连着鲜嫩多汁的肉,在嘴里冒热气,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褚贵芝没有看陈明,而是拿起纸巾去给陈俊杰擦嘴角的油,然而,看着陈俊杰把鸡腿递到自己眼前的瞬间,她手上的动作一顿,释怀地说:“没事。”
“妈妈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