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回去,辛蕴躺在床上,脑中一直在回想刚才的场景。
可越是回想她越是觉得记忆一片模糊。
她竟然完全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么被邬蒙抱到那堵墙上去的。
她只记得自己腾空的那一瞬间,那种感觉轻飘飘的,像是在做梦。
邬蒙把她抱了上去,他的双手环着她的肩膀,他的呼吸落在她的头顶,那场景应该是极其浪漫美好的。
可惜,辛蕴越是渴望想起来那些细节,越是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还有,邬蒙说的“之前答应他的事情”,那是什么?
她答应他什么了?她怎么完全没印象?
辛蕴感觉自己今天度过了无比漫长的一天,她躺在床上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
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她浑沌的大脑中飞闪而过,辛蕴没有来得及抓住,就陷入了沉沉的昏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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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姐对于昨天自己的一系列公关操作十分满意,邬蒙跟她开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会议,其中有一大半时间都是听桃姐在自吹自擂——
“我昨天让你在那个时间点发微博没有错吧?刚好借助节目吸引一波流量。你的那些粉丝根本就不是要什么澄清,她们就是要你的一个态度。我做了这么多年的经纪人,对于粉圈心理那是摸得透透的。还有那组照片,你知道我找的那个营销号要价多少吗?一条五千!她还真敢开口……”
邬蒙听得有些不耐烦,索性关了麦克风,拿起旁边的吉他,对着乐谱开始练曲。
一首歌弹到第三遍,桃姐总算歇了口气,电话那边,她清了清嗓子,开始做总结发言——
“总之,这次你也算是因祸得福,那张照片不仅对你造成什么影响,反而还帮着你涨了一波粉丝。节目还有最后一期,等这期节目播完,公司就会正式让你们乐队出道。这一个星期内你们千万不能出任何岔子!”
“嗯。”邬蒙挂掉电话,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的目光落在了手里那把已经有着明显磨损痕迹的吉他上。
这把吉他是邬蒙两年前买的,那时候他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很多跑场子的活根本不要他,他只能去商场门口的广场上卖唱,五块钱一首,十块钱三首。音箱和话筒是阿祥爸爸借他的,手里的那把破吉他是丁丁淘汰下来不要的,邬蒙就靠着这些破烂,一首歌一首歌慢慢唱下来,一点一点地攒下了一千块。
他拿着那一千块,兴冲冲地跑到琴行里买下了这把吉他。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把吉他陪着邬蒙度过了无数个夜晚。他曾经背着它淋雨穿行在深夜无人的街道上,曾经带着它飞奔着从一个场子赶往下一个场子,也曾经抱着它蹲在酒吧休息室的角落里昏昏欲睡。
邬蒙知道它只是一把廉价的吉他,但每次他从吉他包里把它拿出来的时候,他的心情总是激动的、自豪的。因为这是他的第一把新吉他,是他自己赚钱买来的吉他,他可以用这把吉他去赚更多的钱。
直到有次节目录制中途,节目组的一位编导突然过来递给邬蒙一把吉他,说“你自己那把吉他实在太次了,还是用这个吧。”那是一把材质上等的昂贵吉他,拿到手的一瞬间,手指扫过琴弦的那刹那,邬蒙心里只有惊叹。
或许只有体验过更好的,才能深刻地明白差的到底有多差。
“咚咚咚”,“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把邬蒙的思绪拉了回来。
“阿蒙,今天要去学校吗?”门外传来了容静的声音。
邬蒙回过神,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晚上六点半,一中快要上晚自习了。
他放下手里的吉他,拿起书包,站了起来,说:“去。”
以前学校对于邬蒙来说就是一个抽空去点卯补觉的地方,有时候家里呆不下去,他可以去学校里躲躲闲。
可现在那个地方却明显变成了一个是非之地,邬蒙知道他以后再也没有办法像以往一样安安心心地趴在课桌上睡觉了。
但桃姐的命令他没有办法违抗,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讲台上政治老师讲得唾沫横飞,邬蒙双眼盯着那些天花乱坠的板书,听得似懂非懂。
好不容易熬到晚自习倒数第二节课的下课铃声敲响,他拿起书包打算开溜。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看到屏幕上的消息,邬蒙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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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从空旷的操场上吹来,大概是因为今天上午刚下过一场雨的原因,空气中有点淡淡的湿意。
这个周末一中要举办全校运动会,今天下午学生会的人带着人来这里布置了一下。正中央的主席台上铺着崭新的红毯,后面的白墙上挂着一个红色横幅,旁边的栏杆上系了一圈五颜六色的彩带,绚烂的彩带在风中翻飞着,看起来有种花团锦簇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