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乡伤势严重,坐在青灰色的怪石上歇息,就地取材,撕下一条条布料,金疮药,包扎止血。
我很想故技重施,血腥报复,把这个当官的也活活打死,可是两支拳头在刚刚虐|杀大商人的时候,已经伤得皮肉破损,一片红肉模糊了。
疼,一下拳就疼,难以忍受。
于是改用脚,用脚踢,脚踹,把他内脏破裂、活活踢死,也不失为一场痛快淋漓的虐杀。
回头看了看南乡的情况,忍了忍,勉强回归理智,强行抑制住汹涌澎湃的复仇情绪,暂且把烂泥一样的大型猫科动物扔下不管。
“你等一下,南乡。”
我回泼墨山水的典雅前厅里去,入内室,在奢贵的前唐雕花红木中翻箱倒柜,找出一堆瓶瓶罐罐,用苏锦桌布打结成一个包袱,全部装到里面去。
带出去,给南乡。
“用这些,这些好。”
南乡咧嘴笑开,很有些惊奇。
“都是名贵的伤药,价值百银,还有价值千银的小人参……你怎么知道放在哪里的?”
“哦,”无波无澜,“每次用完强之后,他们都会给我用药,去瘀,去肿,防发炎,防高热,保护母体,保护腹中胎儿健康。时日久了,嫌麻烦,干脆就让我自己过去拿,自己上药了。”
南乡的笑意凝固在了脸上。
“你不必难受,我自己都已经不难受了,时日太久了,都麻木了。”我用女红的小剪子小心翼翼地剪开血肉模糊的夜行衣,给她用烈酒清理伤口,消毒,上最好最名贵的苦芥伤药,一层层敷上,缠裹上干净的绷带。
她嘴里咬上了一根软木,防止咬坏牙齿,仍然控制不住地闷闷惨叫,疼得浑身火烧一般,大汗淋漓,脊背紧绷,阵阵地痉挛。
“我原以为今夜会死在这里。”
虚汗淋漓,苍白着面孔,吐出牙印深深的软木,背对着我。
姑娘家沙哑的轻声像丝绸一样,融化在幽幽的暗夜里。
“江湖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赏金刺客倒了那么多,亡了那么多,又新兴了那么多……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独壹号的地位一直嵬嵬难撼,稳若磐石么?”
我垂头专注地缠裹着绷带,浓涩的药香钻进鼻孔里,熏进脑壳里,不太舒适。想了想,回答。
“因为你轻功造诣极高,精通隐匿,身法飘忽如同鬼魅。因为你武学造诣极高,已经以剑入道了。”
“因为你惯行灭门,毫不避讳牵连目标以外的无辜妇孺仆从,把灭口贯彻到底,丧心病狂,灭绝天良,杀人放火一条龙,彻彻底底毁灭一切可刑侦探查的痕迹。使公门这么多年来,到现在还没找到一个活着的目击者,到现在还不清楚你的一丁点儿信息,弄不清楚你究竟是人是鬼。”
“你骂我丧心病狂,灭绝天良。”好友笑嗔着,拧了一把我的肋间软肉。
“并没有,”我垂眉敛眸,平静地说,“只是在阐述客观事实而已。”
“壹号的地位一直嵬嵬难撼,稳若磐石,并非因为你推测的那些冗杂东西。中原一点红武功比我更高,鬼面狐轻功比我更六。”她简洁明了地告诉我答案,“只因为一条:壹号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从没有过失败雇单的赏金刺客。”
凡接单,必然能完成。
而这奇迹般的满分成绩,则是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