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有一个小人的腿摔断了。
女萝嚷嚷着要回去把陶土小人的腿找回来,看着她的赤脚,鄂顺叹息一声:“你在这儿别动,我去找。”
他刚转身,脚上却一软,差点栽倒在地上,他连忙扶着石头坐下来。
鄂顺讶然地看着女萝:“我腿没有力气了,这是怎么了?”
女萝把小人放在石头上,自己跳下来,赤足踩到泥地里:“早就跟你说了,骨陶偶是用来炼制你的,所以得随身带着它们。”
鄂顺不解:“那你之前为什么不把它放在山洞里,非要带下山?”
女萝拍了拍他的胳膊:“你才变成尸傀没几天,不把它们带着,你行动不便。”
然后,她踩着泥水,一步一步地往之前的方向走去。
鄂顺有点难过:“要不,你穿我的鞋子过去吧?”
女萝头也不回:“不要。”
真是贫贱主仆百事哀。
没过多久,女萝就回来了,手里还捏着一段小小的残肢。
她和鄂顺并肩坐在大石头上,然后咬破手指,用血把小人的腿给粘起来。
鄂顺看着那个用大商先君骨骸做成的骨陶偶,内心泛起奇妙的感受:“这么多小人,你都用血做的吗?”
女萝摇头:“我才没那么傻呢,一些用血,一些用黏土。”
她笑嘻嘻的,脸色有些苍白,垂下的眼睛就像落下了漂亮的黑凤翎:“我是我们族里最有天赋的姑娘,别人要学三十年才能做尸傀,我才十六就能做了。”
“这么厉害。”
等女萝修好骨陶偶,过了一会,鄂顺的腿也恢复了。
他站起身跺跺脚,然后蹲下来,用衣袖擦去女萝脚上的泥水,轻声道:“我去换东西,你在这里等我。”
女萝望着他:“啊?可是那条黑狗好像还在那里,你不害怕吗?”
鄂顺冲她笑笑:“我以前也是征战沙场的将军,怎么会怕一条狗?”
说完,他就继续朝村落走去。
——
鄂顺离开没多久,天空又飘起雪花,簌簌地落在女萝发间。
她仰起脸,朝空中吹了一口气。
白雪落在她的脸上,许久没有融化。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不急不躁。
直到小路的尽头出现一个人的身影,他发丝凌乱,像旷野的风,冬日的火,背上背着一个包袱。
鄂顺走到她面前,她伸出手,露出掌心的雪花:“下雪啦,鄂顺。”
鄂顺拿出一件披风给她穿上,然后拍去她头上的雪:“冷不冷?”
“我喜欢雪,我以前在荆楚没见过雪。”
他蹲下身,帮女萝穿好鞋子:“我小时候也没见过,来到朝歌以后,第一次看到雪特别高兴,还被兄弟们笑话。”
女萝歪着脑袋看他,将他脸上的发丝拨到一旁:“鄂顺,你被狗追了吗?”
“嗯。”
“鄂顺,你想家吗?”
猝不及防的问话,鄂顺怔怔地看着女萝。
她晃着腿,欣赏着合脚的鞋子:“我想回荆楚了。”
“可是,还没杀殷寿……”
“咱们偷一匹快马,两个月就能回到荆楚,等见过你的家人,我们再回来杀他。”
少女的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她总是想一出是一出,说话做事不顾人死活。
但是,鄂顺也有些心动。
“不偷,去城里买。”
“就偷,而且要偷殷寿皇家马厩里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