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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异乡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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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吃中午饭吗?”

很快,又是一条新信息:“想不想吃一中附近的羊肉米粉?”

“在大门口等你。”

陆迟风顿了一下,把手机放在一边,不再管了。

半分钟后。

陆迟风脱下了警服,接着拿起挂在一旁的薄黑大衣单手穿上身,小跑了出去。

“诶老大中午吃尖椒鸡吗诶你去哪?!”

“……回去喂博美!待会‘南街小巷’那个群的相关信息查出来了整理好了发给我!”

“哦哦好!”

宋居然摸了摸头,有些怀疑人生:“原来人和人真的不一样啊,我能回趟家都谢天谢地了,老大居然还有时间养狗。”

何淼还在琢磨着总要抽个时间好好问问陆迟风和郁秋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随口回答道:“当我们这行的哪有时间养狗啊,那是他家里养的,偶尔会让陆队帮忙带出去洗个澡剪剪毛。”

她伸了个懒腰,把头探到宋居然那边,“估计队长他妈又跟着小姐妹出去环游世界了把狗子丢家里了吧,紧急叫陆队回去喂狗,好了别说这个了你都纠结好十几分钟了倒是快下单啊!早点吃完早点干活!”

……

-

等到陆迟风跑到大门口的时候,正看到郁秋面朝着角落。

他今天穿了绿色的薄夹克,衣领竖起,双手插兜,扣着帽子,缩成小小的一团,正在百无聊赖地……

踢小石子。

时光陡然回溯,恍惚间陆迟风甚至以为现在他们不是在警局门口,而是在一中校门前。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以前高二的时候,陆迟风终于在郁秋的带动下开始学习,班主任被感动得不行,只觉得他还可以再抢救一下,发誓要好好关照陆迟风,让他的努力配得上他的成绩。

于是那段时间,陆迟风成了班主任的重点监督对象,几乎天天中午都被留下来补习落下的高一知识点。

一中附近有家羊肉米粉,以胡椒味浓的原汤出名,再加上出餐快,一勺原汤一勺粉就完事,方便快捷。

唯一缺点不足的就是,地方小,位置少。

每次去晚了,都只有就着长塑料凳、坐着短塑料凳在店外面吃的份。

不巧的是,正好是在陆迟风经常被留下来的高二时间段,郁秋几乎天天沉迷于这家羊肉米粉,天天中午快到饭点时,都明里暗里问陆迟风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目的地自然是羊肉米粉店。

陆迟风对吃的都没太大兴趣和执着,事实上,在他那个年龄段,要说最感兴趣的,只有郁秋这个人。

看到郁秋恨不得一天三顿的样子,陆迟风简直怀疑店家是不是在粉里放了罂|粟。

但是看着郁秋被辣得嘴唇泛红、眼角泛光的样子,他又觉得好看得紧。

结果陆迟风每次中午都被班主任留下来,导致郁秋每天都要等着他,一等就是一刻钟起步,最后到店里只能在店外端着塑料凳“风餐露宿”。

那时候,郁秋也是这么等他的。

穿着蓝白相间的一中校服,站在一中校门的角落,面对着大门一侧的红墙,双手放进校服兜里,偶尔会把穿在校服里的卫衣帽戴上。

每次陆迟风终于摆脱了班主任的“纠缠”,一出校门,准能无误地定位到郁秋。

然后再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后,不是突然恶作剧般地拉下他的帽子,就是拍一下郁秋的右肩又迅速闪到左侧。

幼稚至极。

再然后,每次都会收到郁秋的冷脸。

“怎么又这么久才来啊!”

“……”

郁秋冷脸的原因很简单,每次等得不耐烦都是次要,主要是等晚了,每次去都只能在外面吃。

虽说临江市江湖气息重,临江市人也比较豪迈、不拘小节,但是郁秋似乎是其中的另类,很是不习惯这种就餐环境。

像极了陆迟风家里养的那条矜贵的博美犬。

可爱,但讲究。

每次吃饭时,都要把吃食放进粉色的专属小碗里才肯下嘴。

陆迟风走到郁秋身边。

接近一米九极具压迫的身高,挺拔的身姿,匀称的身材,光是站在一旁就投下一片阴影。

再加上常年游走前线所培养出来的气场和凌厉的五官,哪怕此刻刻意收敛了一番,其存在也让人难以忽视。

郁秋踢石子的动作顿了一下,慢慢地侧过了头。

“郁秋。”隔着极近的距离,陆迟风轻轻叫了一声郁秋的名字。

嗓音低沉,郁秋明明扣着帽子,却莫名感觉气流穿透了布料。

耳朵有些酥酥麻麻的。

没等郁秋回应,陆迟风继续说了下去。

陆迟风知道郁秋有他的电话号码,是他第二次去奶茶店出于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原因留下来的;

陆迟风也知道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问他“一起去吃米粉吗”的人,只有郁秋,这是他们高中三年以来一直的暗号。

可是。

七年已经过去了。

他们也早也不再是十七八岁的高中生了。

“一中附近那家米粉店,已经关了一两年了,你不知道吗?”

他们已经七年没见了,他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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