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回复道。
原来,她叫炽烈。
符合当下潮流那种落落大方的版型,单薄的黑色活衣正装着于一身,并无任何死衣的添置。看来她并不太惧怕寒冷,自给自足的自然习惯了然于心。明明是低调谦逊的内敛感,却隐隐给人一种与生俱来桀骜不驯的气息。
“行,炽烈,那我们先过去了。enjoy yourself。”
一向擅长社交的筱恬缈没有像往日那样,让我和炽烈相互认识。有一个奇怪的信号在我的脑海中萌生,我半信半疑地跟着筱恬缈她们返回至乐台那边找乐子。
随着人群大多数的回归,乐师登台表演曲目。
“刚刚很抱歉,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没能及时挽回场面。给大家造成一时的不快,在此我向各位道歉。一曲《蓝楹花》,望各位喜欢。”
婉转清越的琴声若盈盈蓝光,一点点从尘封多年的浓雾薄云中逐步挣脱,缓缓倾泻下说不尽道不明的思念和明知注定的遗憾。
这支曲子在九界享有盛誉,据说是前世来自母元前3000年的人为悼念不复存在的伴侣所谱写。二人前世情比金坚,今生却只留作者一人独活。比起生生世世的缠绵,作者的伴侣更倾向归于万物的自由,自此便没了转世。作者的伴侣素爱蓝楹花,因而得以命名此曲。
听着那清浅动人的旋律,我仿佛置身于一片专属于蓝楹花的汪洋大海中。望不断走不尽的深邃紫蓝色中,我的内心感受到空前的宁静和深远。蓝楹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那么我和前世被遗忘的那个人,能否有一线生机?还是说,她已经在今生另寻新欢?
失魂落魄那般,我走到外面吹吹晚风,想要清理一下自己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纵使是水晶堡的第十六层,也格外地高,与夜空貌似只有一丈距离。今晚的月亮黄澄亮圆,前世的母亲似乎还在我的身边从未离去。
我不是一个受世俗观念束缚过重的人,一女不侍二女的大众习惯只是因为前世的客观因素,为守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我那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一根筋性格,注定了我像头倔强的牛一样,毫不犹豫冲向自己喜欢的人。
同时喜欢两个人?这种情况我没遇见过。但我想,即使我同一时间内喜欢多个人,我会在其中选出一个定义为真正的喜欢,其余的全部通通被我彻底否认掉,不留一丝回旋余地的那种。
这种喜好,大概就是筱恬缈所说的任性吧。她说我是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人,很难受大众潮流所影响。
正如此时的我,只是单纯地站在阳台上吹着晚风看看月亮,不刷光屏不听音乐不聊天。随着光子时代的逐步发展和功能精细化,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光屏。虽然和二十万年前的电子时代不同,没有影响身体健康的副作用,但我仅是将其作为一个偶尔看看的普通工具。
对于我来说,真真实实触摸到的,才是最珍贵且有意义的。遥遥无期的时间里,怎么过不是过呢。只是比起人为筑造的光络盛世,我更享受躲进大自然的怀抱,仅此而已。
独自处于这静谧的悠悠暗夜中,突如其来的脚步声却将其打破。
我转过身,竟是炽烈。
“嗨。”
我向她招招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真巧,你也在这里。我很喜欢这里,你呢?”
炽烈随手拨了拨在风中凌乱迭起的头发,倚在栏边观赏风景。
“我也喜欢。尤其是今晚的月亮,格外亮呢,挺好看的。”
找个话题,我指指夜空中的满月说道。
“确实很好看,只是比起明月,我更喜欢暗月。”
“为什么?”
“因为只有在暗月中,才能看到事物最初的真实面容。”
理解她所表达的意思,我同有所感地点点头。
“你好像……很喜欢自然?”
“何止是喜欢,对于我来说,它是诠释我生命的全部。算了,在你听来这话应该很奇怪,对吧?”
“不会啊,我能理解。”
之后的聊天,主要是围绕自然展开。我能感觉到,炽烈是一个对万物规律有深刻见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