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阳光洒满了一望无际的田野,微风吹拂过波光粼粼的池塘,秧苗在田间抽条,青涩的麦穗在炎热的天气里努力积攒养分,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勃勃生机。
过了正午,太阳依旧高悬在空中,大河村唯一的一条柏油马路尽头传来卡车轰隆隆的响声。
一辆浅蓝色涂装的货运小卡车行驶在马路上,在这个小村子里,最先进的机械就是拖拉机,最远的地方就是几十里外的县城,私家车是过年才能看见的新鲜玩意儿。
这辆颜色显眼的小卡车在这个小村子里,每次出现都会吸引一众目光。
尤其特别的是,卡车的驾驶位上还坐着一位六十二岁的老太太。
老太太姓莫,有一个十分具有年代感的名字——兴华。
卡车经过村头的一颗大树,树荫下坐着一群乘凉的老太太。
“莫老一,进城去啊?”
莫老一是村里人起的外号,莫兴华乐呵呵的点头,在卡车发动机的声响中,扯着嗓子喊:“去接我大孙女!她放暑假啦!”
浅蓝色小卡车在一片尘土飞扬中驶出村子,坐在树下的老太太们却还继续着关于莫兴华的闲聊。
“这个莫老一,年年夏天,只要一放暑假,她外孙女一定就要来这儿待上一个月。”
一群老太太里穿插着两三个相对年轻的妇女,好奇问:“哎,莫老一这个外号是怎么来的?”
年纪最大的老太太摇着蒲扇:“她呀,年轻的时候上过大学,当年是十里八乡最好的机械维修师傅,是个顶顶有本事的人。但是她性格太要强,什么事都想做到最好,争个第一!所以干脆就叫她‘莫老一’!”
老太太:“你刚才看见她开的那个大车了吧?那是她自己从县城废品站淘来的,刚弄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堆破铜烂铁,村里人谁看了都说这车修不好,但她捅咕了两个月,没想到还真给整好了!你看现在那车,夺漂亮!”
年轻妇女很捧场:“呦!莫老太太这么厉害!”
“莫老一有本事,她生了个女儿更有本事,”摇蒲扇的老太太被挑起了话头,说得更起劲了:“她那个闺女,是咱们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在大城市念书,后来还当记者啦,经常在那个国外晃荡,新闻联播里都能看见!”
“不过要说人各有命呐,那姑娘也是慧极必伤。”
老太太说着说着,叹了口气。
年轻的妇女揪着心,好奇的问:“怎么了?她闺女出什么事了?”
“没啦!在国外没的!”老太太一拍大腿:“年纪轻轻就没了,只留下一个小丫头,就是莫老一的孙女,平时在南方跟着她爸爸,暑假才来这边待一个月。”
“唉,说起来,莫老一的闺女已经没了……十年了。”
老太太手里的蒲扇继续慢慢的摇,头顶上的太阳继续照耀着这片大地。
村前的这条马路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修成的,莫兴华曾背着工具箱,沿着这条路为十里八乡的村子修理农用机械,莫辞曾经背着书包,沿着这条路走出乡村,走向她成为记者的梦想。
现在呢,莫兴华又开着小卡车,沿着这条路接回了莫默和裴言。
卡车只有两个座位,莫默就和裴言坐在后面的车斗里,裴言把自己一看就价格贵的离谱的行李箱随意往车斗里一放,大喇喇的坐在上面,抻着胳膊伸了个懒腰。
莫默在她对面,规规矩矩的盘腿坐着,怀里抱着一个大号泡沫箱,里面是莫兴华批回来的冰棍。
“给,先吃个冰棍凉快凉快。”
莫默给裴言递了个冰棍,自己也拆开一个,裴言叼着冰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顺手把头发扎起来。
从林阳到东北,火车走了整整一天一夜,就算是买了软卧,莫默和裴言也是睡的腰酸背疼,裴言早晨被列车员喊醒,连头都没来得及梳。
林阳就算再小,多少也是个地级市,莫默担心裴言这个喜欢了城市生活的大小姐不习惯,主动问:“一天折腾下来累不累?你现在想回去还来得及。”
裴言揉揉疲惫的眼睛,一边捶腰一边嘴硬:“累?一点不累,这还没有我在家通宵打游戏累呢!莫老师,我都在老头那里夸下海口了,你可别想赶我走!”
裴言的那一对弟弟妹妹也放假了,整天待在家里鸡飞狗跳的,她不想看着妈妈在她面前明目张胆的偏心,更懒得应付那两个烦人的熊孩子,能躲到东北待一个假期,总比在家吵架好。
“老头本来不同意我一个人出远门,但我一提你的名字,他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立刻答应了,”裴言笑着,眯着眼睛看莫默,故意逗她:“莫老师,你是不是会给人下迷魂药啊?怎么这么多人都听你的话呢?”
莫默本来正低着头擦眼镜,听了这话,慢慢抬眼:“那我要是想给你灌迷魂药,你喝不喝?”
一双杏眼直直的看着裴言,没了眼镜的阻隔,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下有一种勾人心魄的美。
裴言自己长得好看,她最爱打扮自己,所以很少会被别人的外貌吸引,但莫默就打破了这个例外。
砰,砰,砰。
裴言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的越来越慢,越来越稳定,就像一朵随风飘荡的蒲公英,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落脚点。
该死的,莫默不会真有什么迷魂药吧。
裴言愣愣的想。
她的喉结上下动了动,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不用喝迷魂药,只要你一句话,我整个人就都跟着你跑了。”
莫默笑起来,扭头别开眼睛,笑了好一会儿才停,那双盛满了笑意的眼睛再次看向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