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了一个月,梅姐又要点人跟她到城里购置东西。季一想着要去看看缙云和延,天未亮就跟着年长点的鲁纳娄牵马跟着梅姐走了。
有熊的一块区域被叫做“市”,人们在这里用骨珠、羽贝作为通行的货物置换中介,一颗骨珠值二十四个羽贝,能换三担稷,大约是一个壮年人两季的口粮;一颗羽贝则能够换到一包五支的骨针,或是半只生鸡。常有羽贝不够小或是骨珠不够大的情况,这时候人们就用粮食、线卷、布匹做交换,粮食可以散称,无论何时都能换上各种东西,布匹无疑是最贵重的通行物了,但布匹与布匹之间犹然还有高下之分。
市实在很热闹,季一到哪儿都想多留片刻,但这一程是带着任务来的,只好克制。
领头人已把路线熟络于心,两个少年人闷头跟着梅姐左弯右绕,看见包裹就搬上马背,听见报数就清点报酬,结束的时候,正好快到午时。
这时候大多部族都只吃朝食和晚飨,有熊富裕一些,一些人家也吃午饭。现在差一点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少人家都有炊烟燃起,梅姐闻着炊黄米和煨肉的香气,停下来问:“要在城里吃呢,还是回去?”
鲁纳娄不假思索说:“不然还是回去吧?在城里吃饭,下肚不比弟兄多,花羽贝不比弟兄少。”
梅姐看向季一,季一沉吟一下,把来时挂在马背上的两只山鸡与装着大枣的布袋提在手里,说:“那你们就先走,我黄昏时候自己回去?”
鲁纳娄笑着拍季一的肩:“嗬,想逛逛?别迷路了。”
梅姐说:“鸡和大枣怎么换东西?你好歹提两罐稷。”
“不拿这些换。”但梅姐的话倒是提醒了季一,她向鲁纳娄略微扬眉,“你把粮袋给我。”
“你小子!”鲁纳娄笑着指她,但还是将腰间的小袋卸下挂在她腰带钩上,还顺手拍了拍袋子,“回来可得给我带点东西。”
“那是。”
季一提着东西先去找了延。
延在春官做事,居所大差不差就在春官的领域,再绕也绕不久远。大概他从来不得罪人,季一没有在问路上花费太多功夫,甚至得知她提着东西是要去找延,一个年长的大人还笑着说很好,看起来是高兴延能有好朋友的样子。
季一觉得奇怪,就问:“他平日没人跟他做朋友?”
“有,多得是!尤其姑娘。但那小子未免是有点清贵的。”
这话评价听起来像是贬低,但语气又并不像贬低。季一琢磨着延那副笑吟吟下却眼高于顶的傲气德行,突然觉得“清贵”这个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不禁点着头笑起来。
延的屋子没什么特殊的,也是一块灰色遮光的门帘,只不过门帘上写的一个有熊文字“延”,下面又有三苗和沥湫的两个“延”,三个字叠成三角。季一掀起布帘,看见延坐得板板正正,正拿着刀片削竹板。
“吃了吗?”她探头进来,把两只鸡放在地上,翻动布袋抓一半大枣放在手边的陶盆里,“干嘛呢?”
“没。”延把手中事物放下,慢慢站了起来,“这个——准备牍片,要削平整了,稍后用来记录文字的。”
现在是早冬,季一来时穿了一件长袖的短衣,外面又套了一件,延身上却只穿了一件很单薄的长衣,要风度有风度,要温度还是有风度。
季一问:“你不冷?”
见他走过来,她伸出右手,延伸手与她相握。季一从他温热的掌心和指节里感觉到健康的温度,于是松开他抱拳行了个礼:“失敬,大人阳气真是充沛。”
延摇了摇头,脸上依旧泛着镇定而清亮的微笑:“我有一件长衣,穿不上。你那想来比这里冷,给你带去?”
季一连忙点头:“好好好,真感激延师。”近郊处靠山,的确是要比城里清冷些。
延把衣服翻出来,但没有急着让季一披上,只是又找出来两个掌心大小的陶瓶子。他让季一把手伸出来,季一就伸出来。他把她束袖的绑带解开,从瓶子里倒出暗绿色的粉末用掌心化成药浆,揉着她手腕骨钩处向上抹到手肘。
那里本来有块鞭痕,但已经结了痂,季一前两天骑马不幸摔到,又擦出来一块破皮,也结了很薄的红痂。这药一涂,伤口就从没感觉多了些舒坦劲。
季一有点讶异:“你怎么知道这里破了?”她来时穿的短衣是补过的,应该不能看出来擦到的痕迹。
“原就有旧伤,自己不上心吗?”延把剩下一半的瓶子放在她手心里,像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现在又有新的了。”
季一不以为意:“翻来奔去的受点伤不是正常。”
她把药瓶往腰袋里一塞,突然间想起自己是带着两只鸡来,又说:“你知不知道缙云在哪,干脆带只鸡到他那里杀?”
“他在夏官那边,东侧靠近‘王宫’那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