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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时,大部队已经离开。
这片山林中灵气丰裕,早晨吸入一口新鲜空气,便感觉神清气爽,浑身都是劲。
沈安华哼着歌爬起来,摸摸肚子觉得有些饿,见师兄在煨东西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师兄,可以吃了吗?”
“嗯。”
弗兰话不多,用棍子将圆滚滚的植物茎块刨出来,还未剥开便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药香。
“这是麻风薯?”
沈安华好歹师从蝶骨学了几手,拿起看了一下就认出了这东西。这是马铃薯科的一种,但未完全煮熟时有毒素吃了会抽筋口吐白沫,所以称之为麻风。但煮熟后是一味常用药,很多病症的药方都会用到。
这东西能吃,但是极苦。
他瞬间就没了想要吃早餐的欲望。
“师兄,还有别的吗……”
弗兰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拾起一枚刚煨好的麻风薯剥皮吃了起来。
“……”
沈安华苦着脸,委屈极了,知道师兄不会惯着自己,为了不挨饿,终究还是认命捡起一枚剥皮,咬着牙一口一口生吞了下去。
实在是太苦了,比他的命都苦。
就这样。
在弗兰的地狱式带娃下,沈安华成功从大山走到了城市,又从城市走到了四区影卫营,一个月下来,成功从细皮嫩肉的瓷娃娃变成了衣裳褴褛皮肤黝黑的山野小子。
撑着拐,鞋子都走破了几个洞,唯独那双眼睛,盯着四区影卫营的牌匾,除了清澈还多了些不同于同龄人的坚韧和勇敢。
他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害怕任何事了。
“阿夜。”
“来了师兄!”
沈安华吓得一激灵,赶紧撑着拐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