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欣然答应,带着他一起去了麦田。
六月初,天气已经热了起来,陆辰走了一会,后背起了一层汗。
十几分钟后,两人到了地方。
雨后的麦田,空气清新,跟泼了墨的水彩画一样。
远远的,他看到一个身材纤瘦的男生坐在水泥路边,身后围着一群跟他年龄相仿的十八九岁男孩,染着黄毛。
老太太扯着嗓子喊:“小夏~”
男生回头,嘴里叼着一颗狗尾巴草,眯着眼睛,阳光从他的头发穿过,落至睫毛,投在他眼睑上一片剪影。
他微笑了笑,路边野草上的蜻蜓蹁跹着飞到他的肩头,憩在他的白T。
陆辰怔了好几秒钟。
很快,他反应过来,这人就是小叔的私生子了。
不仅不丑,还帅死了。
男生先应了老太太,再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走到陆辰跟前,看了他一眼,顿住,纯黑色棒球帽,湖蓝色T恤,灰色运动裤,明明那么简单的穿着却说不上来的朝气蓬勃。跟他,阿迪,黄毛完全不一样的气质。
“你醒了啊?”于修夏道。
陆辰又是一愣,靠,声音也好听。
“哦,你好,我叫于修夏。”
陆辰微皱眉:“什么?”
“修旧利废的修,夏天的夏。”
“嗯,陆辰,星辰的辰。”
于修夏还想再说什么,陆辰后退了几步,很不耐烦。
他以为陆辰嫌他身上的汗味,局促的抹了一把头发,吹着一记响亮的口哨,那群黄毛一窝蜂哄笑了起来:“走喽,吃饱干活!”
陆辰继续锁着眉。
黄毛们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饭,于修夏挑了一块荞面糖包,递给陆辰。
陆辰昨天睡的不好,一大早又被黄毛吵的头疼,正烦躁,打开他的手,糖包骨碌碌滚到了自己脚边。
于修夏定了一刻。
陆辰也是。
这时,有人拍着于修夏的肩膀,阴阳怪气:“于哥,人家城里的大少爷,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呢~”
陆辰冷哼一声,懒得搭理这群乡野小痞子。
于修夏手足无措,陆辰这身衣服他看不懂牌子,却也知道价格不菲,能折他妈一个月的医药费吧。
陆辰从兜里掏出纸巾,嫌恶的蹲下身子擦了擦自己蹭了糖稀的鞋子。菲拉格慕最新款运动鞋,一双一万三,能抵于修夏他妈大半年的医药费。
而于修夏穿着老婆婆自个做的布鞋,沾满了泥巴。
陆辰就盯着他的布鞋看,看的于修夏脸色更白了,这时,黄毛扳过于修夏的肩膀:“于哥,走,干活去!”
于修夏迈着大步离开了。他们开始用镰刀割麦子。
凤阳县一半种稻,一半下麦,现在六月,正值小麦收割的季节。
陆辰悄咪咪的盯着于修夏,觉得他太瘦了,那么细的手腕握着镰刀竟也不含糊。
他们在比谁割的麦子多,于修夏手速极快,陆辰担心他别割了手。
瞎的。
因为于修夏很快就把黄毛们甩出老远,回头看他们的时候,眼睛笑的弯弯的,额间的汗珠“吧嗒”滴在了脖颈里。
陆辰眼神回避了一瞬,太阳逐渐毒了起来,他往回走去。
陆天的电话便打了过来。
“喂,辰儿,见了那杂种吗?是不是跟块黑炭一样,妈的,我爸要是敢把他带回家,我就去跳楼!”
“哥,你得失望了,他不黑。”特别白。
“什么?”
“而且……”陆辰眼前浮现出于修夏那双漂亮的鸣凤眼,“长的挺不赖。”
陆天那边要砸了手机。陆辰只好先挂了。
他回了住所,陆天发信息嘱咐他找机会好好整理于修夏。
白天里,他不由多打量了房子一眼,水泥地长了青苔,门前的大黑狗已经迟暮。
说实话,他是第一次见这种地方,他以为农村都像他姥姥家一样,住着一幢大别墅,开着一个大花园,没事牵着萨摩耶遛弯。这么寒碜,倒是出乎他意料。
所以,哪哪住着都不舒坦,他准备跟小叔说明,今天晚上去住旅馆。
于修夏这个时候回来了,他站在陆辰身后,衣服汗透,沾着黄澄澄的麦穗,手里握着一瓶汽水,轻咳了几声。
陆辰让了路,等他走出几步远的时候,拿出手机——“咔嚓”。
于修夏闻声回头,又是“咔嚓”一声。
陆辰端端正正的举着手机,整个人都僵了,卧槽,没他妈关快门声!
于修夏眼神冷冽了下去,看了他好一会,问:“你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