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籁也拉了一把塑料椅子在归鹤身边坐下来,“你们搞文学的是不是都相信这些?”
“恰恰相反,我们老师经常说,文学要关心真实存在的世界。”
“可是小说不都是虚构的吗?小说难道不是文学的一种吗?”
“小说当然是文学。我这样说吧,现实世界就是一棵果树,文学是树上的花,没有树,花是开不出来的,你能明白吗?”“那什么是果子呢?”
哲学,法律规范,道德准则,这些好像都不对,他们应当是与文学同样的花,意识,观念,行为,这些好像都不够全面。
“是……人。”归鹤回答道,“是所有贫穷的,富有的,年少的,年老的,过去的,现在的,在这片土地上真实活过的,人。”提出问题的人却摇摇头,“我不太懂这些,非要我说的话,我觉得世界是一幅画,我嘛,就是桌子上一个会跳舞的发条小人,你呢?”
“那我应该是一支笔。”
工人们开始把前排的椅子一只一只收好,万籁问她:“我们的舞剧足够好吗?”
“我认为很好。”
“好到能让大家都知道我吗?”
“我认为可以。这将会是艺术节上最耀眼的一个节目。”万籁看向归鹤,恍惚间,归鹤觉得她的眼里好像闪起了光,“真的?”
“真的。”
舞台上的工人向着这边招手,“诶————要拆灯了————快回家吧————”
“归鹤,舞剧的结尾让我来安排吧。”
啪。
舞台右侧的灯被拆掉了,将万籁笼罩在黑暗里,归鹤后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感到十分后悔,她对桥说:“我还以为我真的给了她希望。现在想想,只不过是舞台上的灯光在她眼睛里的反射罢了。”
庆典开始的前一周,市长坐在办公室里决定在演出谢幕散场以后,要点起烟花,让所有走出大剧院的观众一抬头就能在广场上空看到烟花表演,他为此还召开工作会议,“烟花燃放的地点选址很重要,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一定要计算好广场到燃放地点的距离,不要让观众们仰起脖子看,我希望的是大家走出大剧院的大门,就能看到前方的天空上有绚丽的烟花表演。”为此,庆典组织小组筛选了全市可以燃放烟花的地点,他们经历了数次测量和争吵才最终确定了最合适的燃放地点,组长拍着胸脯表示,一定能让所有走出大剧院的观众以最舒适和清晰的视角看到烟花表演。
如此,庆典这日大剧院的演出就将在繁星艺术团的大轴演出之后在广场上迎来又一轮新的高潮 。
桥和归鹤还有所有前来观看演出的市民都一样,他们并不知道今天晚些时候将发生什么。
而此刻台上的演出正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海外学成归来的魔术师身着一身燕尾西装,从头顶高帽中取出数只喜鹊放向观众席,前排的小孩发出声声惊叹。喜鹊们口中撒下彩色的糖纸,每张糖纸内侧都印有“热烈庆祝常歌市建市三十周年”的字样,一张小小的糖纸上怎么印得下这么多字?现场并无人疑惑这个问题,他们将糖果塞进嘴里,就享受了一晚上的水果芳香。魔术师的助手是个传统印象中的金发美女,她躺进台上那个特质的铁箱子里,等待魔术师用锯子将她锯成三段,桥看见有几个家长捂住了小孩的眼睛。
“你说发明这些魔术的是不是都有点变态啊,老爱演这种吓人又血腥的玩意儿。”茄子在一旁小声说道。
“那你爱看吗?”
“看啊,你别说确实刺激。”
“那就对了,这就是他们要这样表演的原因。”
茄子挠挠他新进剃过的圆脑袋,又投入到台上的表演中去了。
台上的魔术师牵着他的金发助手迎接大家的掌声和欢呼,他们下了台,轮到一个杂技团闪耀登场。从剧院舞台的天顶上降下三条绳子,三个身形柔软的杂技姑娘绕着绳子倏地就登上了顶,还没等台下的观众反应过来,三个姑娘又从顶上飞下,轻悠悠地落在三个扎着马步的男人肩上。三男三女翻着跟头离场,又上来六个身材更娇小的女孩,三个用膝盖弯钩住顶上伸下来的木杠杆,她们倒挂着牵起另外三个女孩,将她们拉到空中来回摇摆。三个女孩在空中交换位置,上下颠倒,最后由三个女孩一同在空中拉出横幅:热烈庆祝常歌市建市三十周年。
庆典的两位主持人看出观众席上大家对刚才的杂技反响平平,他们提高了音调来调动气氛,“各位观众朋友们,就在刚才夜晚的钟声已经敲响了九下,这次的庆典活动也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不过大家不要着急,接下来的两个节目精彩非常!”
旁边打着领结的男主持担当了捧哏的角色,“那你得给咱们的观众朋友们讲讲,是怎么个精彩法啊。”
“当然了!接下来大家将欣赏的歌曲《五月河畔》的歌词,是由所有在常歌市就读的学生们写就,我们征集了上万份投稿,从中千挑万选,最终形成了这首悠扬的歌曲。”
“这的确意义非常,还有别的吗?”
“那是当然!在演出最后大轴登场的,将是我们常歌市民们都耳熟能详的繁星艺术团!”
“繁星艺术团!”
“是的你没有听错,繁星艺术团今天将为大家带来他们在省文化节获得金奖的舞剧《倦鸟归林》,所以啊今天来到大剧院的观众们真是有福了!”
“那我可等不及了!”
两位主持人齐声,“接下来请欣赏歌曲《五月河畔》!”茄子在旁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这姑娘怎么不早说她们的节目是最后一个啊,我在家睡一觉再来,你看得不困吗?”“现在才九点多,你怎么就困了?”
“呸,你以为我跟你一个年纪啊。”茄子调整了一下坐姿,“我眯会儿,一会儿那姑娘的节目上场了你叫我一声啊。”
茄子的小憩时刻仅仅持续了三分钟,也不需要桥来叫醒,就被剧院中其他观众的欢呼声吵醒了。
“妈的,睡也睡不好,这破节目怎么还没完。”“繁星的节目来了,你之前不是还要我叫你吗?”
“啊?哦哦哦哦,繁星啊,来了来了嘿嘿嘿,好好看好好看。”万籁上场的时候,桥和归鹤几乎是同时认出了她,茄子的反应慢半拍,“诶唷,这造型真好看诶,这花环得编多久啊你说。”观众的欢呼和掌声随着舞台上的灯光和音乐一同落下,灯光换成了冷调打在舞台左边,很多内容较公益演出时有些改动。头戴花环的少女在干冰化成的云雾当中起身,红绳从空中垂下,另一头系着一块漆黑的石碑。正式演出时剧院里准备的道具石碑足足有五米高,万籁站在石碑前显得那样小,她伸出手,却发现石碑竟是一道虚掩的门。少女转身逃离却发现石碑早已消失不见。在这里,每一棵树都弯下腰来对她说着听不懂的语言,头顶的月亮变成血红色,从空中落到她的头顶上。
据说当时舞台上逼真的道具和演出吓坏了前排的不少孩子,但他们的父母皆沉醉于繁星艺术团的表演。
一个红裙子的女孩子画着红色的嘴唇,还有红色的脸颊,两道红色的眼影延伸到脑后红色的绸带上。舞台成了流动的造景,山起来了,溪水流起来了,云飘起来了,红裙子的女孩子带着头戴花环的少女奔走在纵横交织的树木间,在一块高大的石头后面露出自己赤红的尾巴。
这是万籁的提议,要讲一个堕落的故事只要让男人遇见狐狸,一个讨伐的故事只要让狐狸变成女人,那在这出舞剧里不妨让狐狸救出一个女人。
和万籁梦中的景象一样,她跟着红裙子的狐狸姑娘踏过山野河流,最终在一处遍布水洼的地方发现了三块石头,那三块石头都尖利地如同刀刃,但万籁毫不犹豫地跳了上去,台下发出阵阵惊呼,有不少观众捂住了自己的眼睛。狐狸姑娘也跟着跳了过去,在最后一块石头底下发现了一捆崭新的红绳。于是狐狸露出她的两排尖牙,将红绳咬成七十二段碎片!狐狸的口中流出鲜血,她在灯光下抚摸着花环姑娘的脸,她们往刚才的来路上望过去,森林早已消失,成了沼泽遍布的死地。
按照先前的版本,舞剧到这里就要结束,花环姑娘应该退场,狐狸姑娘解开绸带来到灯光下,就是最后的一幕。但万籁在此添了一笔——
石碑在此出现,却仅有半人高,她们在这里砸碎了石碑扔到水底,红绳在月光下烧成灰烬。灯光逐渐聚集到万籁一个人身上,她开始了一段独舞,其他观众也许没有感觉,但归鹤真切地感受到,这一次,万籁旋转的时候,没有看着任何人。
万籁转得越来越快,在最后一圈,她身上的白裙子转瞬间成了红色,比刚才舞台上的那轮月亮更甚,和狐狸身上的有九分相像。她跪在地上,追光照在她的头顶,观众们在黑暗中望过去,竟在她身上看见了狐狸的样子。
八秒钟后人们终于意识到舞剧已完,掌声持续了整整三分钟,直到两个主持人像母鸡扇动翅膀一般让观众们安静下来才渐渐停下。散场的时候前排的几个小孩已经靠在大人的肩膀上睡着了,归鹤他们一直在座位上等到大部分人离场才站起身来。
“演得真好啊。”茄子说了一句。
当他们走出剧院大门,五月河上空的烟花正进行到高潮。橙色的光炸开成为两尾金鱼,金鱼的嘴里吐出两个泡泡,泡泡转瞬破灭成为两朵普通的烟花,闪耀过后就迅速消失在夜色当中。
万籁按照约定已经在这里等着,手上捧着两大束鲜花,头上的花环还没有摘下。茄子一见到她,就热情地迎上去,“诶哟万籁姑娘,你们演得也太妙了,不亏是大轴登场,我们沾了你的光能来看演出,真是太值了!”
桥说:“恭喜,今天的演出非常成功。”
“你怎么这么快,不和团长她们多聊会儿吗?”
万籁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把花递给了归鹤,“走吧,我知道有个地方,比在这里看烟花更棒。”
他们一直走到五月河旁边尚未完全建成的过街天桥上,天桥在建设之初就比照着其他大都市的标准,建得比常歌市一般的天桥都要高些。
“归鹤,我跳得足够好吗?”
“好极了!”
“好到足够让今晚的所有人都记住我吗?”
“我认为可以。”她们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答。万籁又问桥:“我妈妈呢?她怎么说?”
谢幕之后主持人们在发表总结陈词的时候,桥就已经见过了万籁的母亲,这个矮小的妇人一生别无所求,当桥尽力向她描述了艺术节上万籁万众瞩目的演出盛况之后,她就化作了一缕清风,回到了广袤天地中。
万籁背靠着天桥的护栏,不远处的烟花绽放声和人群欢呼声还不时顺着晚风吹到耳朵里,对于桥的回答,她没有说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说起,“在后台的时候还有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我呢。”
“他们问你什么?”
“他们说要给我做专题报道,问了我好些问题,比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舞蹈感兴趣的,舞蹈给我带来了什么,回到常歌市来演出心情如何……”
茄子在后面喊道:“姑娘,以后你可是常歌市的大红人了!”万籁在天桥中央停下,“桥,你见过这么多人,你说他们活着都是为了什么?”
她突然提出这样宏大的问题,桥自己也尚未仔细思考过,但他自然地想到了梨所问过的:你在和什么战斗呢?而时至今日,桥也没有得出满意的答案。
“我还不知道。”
“以前我学跳舞的时候,经常有人来家里说,宝福村的女孩子学跳舞没用,以后都是要回来种地生孩子的,念书识字也没用,宝福村可没钱供人念十几年的书不干活,文学就更加是没用的东西了。但是我站上省文化厅的舞台,拿到了金奖杯,我知道跳舞和文学不是没用的东西,他们只是不属于宝福村那样的地方罢了。”
归鹤想到一个比喻,“珍珠是不会长久地留在泥地里的。”万籁却不喜欢,“不对,我不是珍珠。珍珠只能留在原地等着被别人捡起,摆在软垫上,陈列在玻璃柜里,我不是这样的。那泥地,是我自己走出去的。母亲推了我一把,我便挣扎着长出翅膀和双腿,去天上摸云。”
“你的比喻比我好多了。”
“但是归鹤你知道吗?这几天我耳边听到最多的是什么?不是祝贺与恭喜,而是宝福村的二伯今天又来说亲,灯泡厂老板的儿子条件多么多么好,我不应该如何如何,说女孩家终究不能是一个人,说我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说我以后一个人过日子没人照顾可不行,说我以后总是要回宝福村的,说我跳舞只剩几年青春饭可以吃,要趁早考虑大事。”
归鹤离开丹霞市之后身边并无思想传统的长辈,但她知道这是大多数女孩的一生中都会听到的话,“你跟着繁星远离这里吧,你既然是从泥地中飞出的白鸟,那就再也不要回到泥地里去,你可以去过更自由的生活。”
“你别担心,这些话不会影响我什么。我只是在想,现在,二十多岁的我听到的是这些,那么三十多岁的时候是什么?趁着身体还行找好出路?还是早点把机会留给年轻人?那么五十多岁的时候是什么呢?这个年纪就不要上台了,指导指导就得了?七八十岁的时候是什么呢?能忍就忍忍吧,不要老是麻烦年轻人?
无论哪个年纪,好像都逃脱不了这种指导。”
归鹤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她还从未思考过。
万籁接着说:“你们搞文学的怎么说来着?自由,是这个词吗?”
“不是只有搞文学的才说自由,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万籁举起手里的花环,“你们知道这花环的来历吗?这是我自己编的,大概……十三岁的时候跟着妈妈学来的,也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除了糊鞋盒以外还能做一手灵巧的手工活儿,她就是用这些小玩意儿攒够了我舞蹈学校的学费。每次编这个花环,我就会想起那个生着斑秃的外号“老鼠”的丑男人,他站在门口,念叨母亲的钱必定不干净,还说她是“破鞋”。被我听见了,我就把手上的花环拆开,变成一条缀着花的长鞭,我用这根长鞭狠狠地抽他。他大叫,把两颗腐烂的门牙都露了出来,他吱哇乱叫地逃回了家。后来你猜怎么着,他因为花粉过敏第二天在家里躺着起不来了,把两条胳膊都抓破了。”万籁说完哈哈大笑,又举起花环问归鹤:“我编的好看吗?”
广场那边又升起一朵巨大的烟花,将半个天空都照亮,归鹤提起声音,“好看!”
万籁看着他们,昂起脖子大声说道:“归鹤,我已经摸到云了!
而且——我想明白了!我活着——就是为了自由——”
下一秒,万籁就将花环高高扔起,对归鹤他们说:“你们看烟花!”
嘭!
在身后的天空,归鹤看到一朵巨大的烟花绽开,沿着它的边缘又诞生了一圈更小的,消失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这样连续三次,最后在常歌市的夜空上呈现出“常歌感谢有你”的字样作为今日庆典的结束。
“万籁……”归鹤回过头来,觉得这是个拥抱的好时机,却没有看到万籁的身影,只有刚才扔到空中的花环躺在地面上,天桥上空空荡荡。
根据归鹤后来的描述,他们下去的时候有一辆货车驶来,急刹车的声音一直在她耳边响起,比长指甲刮黑板的声音还要难听一百倍,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走下天桥,走到万籁身边的,当时她的眼睛里已经看不清任何东西,只听见旁边货车司机走下来大骂晦气,从广场那边各自回家的人陆陆续续走近,有人发现了这里的异样凑过来询问,看见万籁的样子便发出尖叫,过了一会儿,有几个女孩子的叫喊和哭声围到万籁身边,又不知道过了多久,警笛声由远及近,戴着大檐帽的警察拉起警戒线驱散人群,所有的景象依然像一团雾。
繁星的老团长挤开人群,也挤开归鹤与桥,几个警察架着她离开,她在路边指着天空大喊:“老天爷!你个王八蛋!”
时至今日-
我在晚山棠身边坐下来,海水不断打湿我们的脚底,她说:“也许你是对的,世界的底层逻辑就是荒诞。”
“是吗?但在万籁这里,我认为荒谬比荒诞更准确。”
“你有没有听过《金玉记》的故事?”
“没有。”
“也是我编的。说在北荒山深处,有一对养猪为生的兄弟,哥哥叫黄金,弟弟叫黄玉。虽然名字这么叫,但他们二人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金子和美玉。忽然有一天,他们栏里的老母猪发出尖叫,没有生出小猪,反而生出一块十斤重的大石头。两兄弟摸不着头脑,还以为是灾祸的预兆,当天晚上就杀了那头老母猪祭天。后来山里来了个奇怪打扮的人,他出高价向两兄弟购买这块石头。村里有人偷偷告诉他,这个穿着古怪的男人是一个翡翠商人,你们的这块石头恐怕是一整块翡翠原石。这下两兄弟怎么也也不肯了,他们密谋着把买石头的人溺死在猪圈里,带着石头跋涉三天三夜来到城里的古玩市场,信誓旦旦要现场开石验货,并报出了一百万的收购价格。”
“结果呢?”
“结果,那就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一文不值。翡翠商人的事情败露,他们在牢里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