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是没见我说话,四十五又问道:“你想走么?”
“没想过。”最后一点痕迹也消失了。我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那似乎能侵吞万物的天空,回答他。
他点点头:“……你似乎很喜欢抬起头看天。”
“嗯。每次抬头看,我都能收获一个不一样的今天。”我顿了顿,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拍照技术不太好,总是拍不出眼睛看到的那样。”
“为什么不用笔和纸?”
我没听太清楚:“什么?”
四十五于是放慢语速,重复道:“我说,既然相机代替不了眼睛,为什么不用最传统的方法——用笔和纸记录下来呢?”
我想起了长街上那些先生女士们的老古董相机,无奈地笑了笑:“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大家都去用新东西了,谁还会想着用这些老古董呢?”
“你写,我都帮你留着。说不定攒着攒着就成本书了呢?”四十五认认真真地说。
“我写的跟流水账一样…丢死人了…”我摸着我的文化水平失望地说。
“写出来都是你的一天。”四十五笑笑,“我跟你一起写。”
我一时无言。
半晌,他贴过来,牵住我的手晃了晃:“别傻站着,低个头。不然头要掉下来咯。”
“…你走开。”我呛声道。但最后我还是低下了头,一只手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后颈。
他没走,只是笑。
我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我们重新向前走去。
走着走着,我突然回到原来的话题:“我其实有点…不乐意去杂货铺。”
四十五看向我:“嗯?”
“每次进去,我总想买很多东西,但又怕钱不够;但真的什么都不买,我又不好意思这么空着手出来…”我解释说。
“那没事。”四十五说,“有我呢,我陪你逛一辈子的杂货铺。”
“一辈子?”我重复着,“你已经答应我两辈子了。”
“是啊,因为我答应你了,要做一辈子的朋友的。”他说,“下辈子的事就等下辈子再说吧。”
“好。”
我们手拉手,肩并肩。
说着,走着。
“等会儿去我家玩么?”我问他。
“邀请我去吗?”四十五愣了一下,反问道。
“不然?”我说,“去不去?”
“去,走完这条街,太阳下山了我们就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