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鲤月将纸团揉了又扔,扔了又写,一直写到了后半夜才将给东里鹿潭的书信写好,也不等天明,她就敲响了飞景的房门,交代他立刻去送信。
她虽然不知晓飞景是如何跟东里鹿潭通信的,但是知道他们肯定是有法子能很快相互联络到的,重点就交代了一定要将给人间皇帝的书信亲手送到,若是能探听到他看了书信什么时候来天尽头那就更好了。
她白日里去街上都看过了,天尽头的妖也比之前多了不少,魔到没见几个,大部分都是不受约束的,人来人往,也称得上人间重要的一个通衢了。
所以,只需要小小地这么指引一下,她的妖市就可以为她赚回来很多钱,将天尽头的名声打出去。
这两天,她还准备指点一下郭掌柜,让他开个绸缎庄,妖族和魔族的人很需要这个,所以这在天尽头是吃香的,也能为她赚回来很多钱;然后她再指点郭掌柜开一个杂货铺,有些东西不好直接卖,单卖一样也不好弄,估计就摆个摊了,大家也记不住,还不如索性收集起来放在杂货铺卖,这样,不管是妖、魔、人进去,都能买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甚至,名字鲤月都替他们想好了,就叫“三界综合杂货店”,简单明了,谁想进来都行,哪里的人他们都能直接招待到他们。
不过,这杂货店还需要先有个会法术的人坐镇,一开始若是有妖或者魔闹事,郭掌柜的人招架不住那就糟了。先不着急,让郭掌柜先将布庄开起来。
她算了算这些安排,差不多半个多月就可以全部安排好,所以只要飞景将信及时送了出去,半个月内让皇帝来到天尽头就好。至于东里鹿潭呢,他腾云驾雾,来到天尽头也不需要太久的时间,两三天肯定是够了的。
飞景已经习惯了人的作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今儿月姑娘突然给他来了这么一出,他属实是还没反应过来,等到穿好衣服化作狼身在丛林间奔跑起来的时候,他才算是真正清醒了。
夜里的小风还是有几分凉的,这么一吹,冷飕飕直往他身体里钻,真正的沁人心脾啊。
飞景拍了拍自己的脸,穿上衣服拿好信,撑着一股子劲儿跑出几十里远,他才想起来少主走之前给他留了蓝火,说是若有急事可用蓝火千里寻他,三日内必回。虽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吧,但是他觉得还是应该让少主知道,月姑娘想他了,毕竟那是她自己亲自说出口的,还有何大夫和萝卜他们作见证呢。
飞景这么想着,就拔了一根狼毛,化作笔,放进嘴里蘸了蘸,就当作是墨水了,多拔了两根狼毛,化作纸,就开始吭哧吭哧地写了起来,一写就停不下来,整整写了七八张纸,废了他不少狼毛呢。
他自己单独给少主写的这一封信,主要是告诉少主:鲤月姑娘想他了,让他有空回来看一看他们,甚至还在离野居特意给他留了一间房,就等他回来看一看呢。
他写完之后小心吹干密封好,默念了少主教会他的口诀,让蓝火带着两封书信去寻少主,自己化作狼身,朝着京城的方向跑去。
蓝火的速度远远快过飞景,他才跑出两座城时,书信就已经送到了东里鹿潭手中。
此时,他正在梵天火山的寂灭殿中,和修文道人一行人商量,如何再多招募一些妖兵,到时候魔族来犯,他们也好有所抵抗。
一看到书信,他就遣散了众人,连修文道人问他,“可是天尽头出了什么事儿?”
他也摆了摆手,不肯说,让他们都退下。
原因无他,只因为那字迹他再熟悉不过了,是与他朝夕相处的鲤月。
等人走了,他才拆了书信,一摸这个厚度,还有一封狗爬字,他皱着眉摇了摇头,还是选择先看了鲤月的,内容不多,只两页纸就写完了。
就是跟他说了说天尽头大变样,她建了妖市想请他回去坐镇,只要几天就好,这样能多引来一些妖族和魔族的人,她的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他摇着头笑了笑,眉头舒展开来,这么久了,脑子里除了赚钱还是没有别的事情,就不能问一句他在梵天火山怎么样了吗?
他倒着回去又看了一遍书信,每个字都认认真真反复研读,确实没有落下什么消息,这才拆开另外一封狗爬字。
忍不住瞪大了双眼,信纸一抖,落到地上,满屋子都是,只好又一张张捡起来仔细研究了一番,确定那几个字没有写错:鲤月亲口说她想他了。
他心里好像有烟花正在悄悄绽放,放了一次又一次。
这个时候,他该回去吗?
东里鹿潭走到了寂灭殿的最高处,俯视整个梵天火山,父母大仇未报,妖族百废待兴,若是他离开了,谁还能主持大局?
殊不知他想这些的时候,灭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主人,您有心事儿。”
东里鹿潭脸上藏不住的笑意,“不是心事儿,是心上人的事儿。”
“既然是放在心上的人,那么主人就去做吧,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有爱更重要的了。”
对呀,她有情,他也有意,为什么不能多往彼此走一步呢?
“好,寂灭殿的事儿等我回来再说,我走了的事情可以告诉修文道人,但不可以让旁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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