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恨不得亲娘给自己少长了两只耳朵少生了两只眼睛。
没有点他们参与,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多言。
除此之外,贴身侍候护卫之人更是一再挑选。
接帝师回京的宁蕖和杨驻景都随军前往北境,不能参与;
二十二必须留在皇帝身边,只得给他选了一支轻巧精锐的队伍暗中保护;
姚伏虽然了解他,交流亦是再方便不过,但京城正是紧要的时候,都需要他那双眼睛,无论如何也走不开;
除开这些,又要有武功在身,与他有旧交之人……
看似已经排除了所有在世的活人,实际上竟还有一个选择:
——沈家家主,沈殊。
沈厌卿坐起身,掀开窗帘一角,看了看外面的新绿。
丰荷见他醒了,就小步靠近过来,恭敬道:
“方才二小姐来过,说等帝师醒了,想见一面。”
沈厌卿心道:
沈殊已在家主的位置上坐了七年,按说是无比稳妥了,人人见她都尊一声“沈家主”;
如今来报上名,却用的是昔日“沈二小姐”的名号。
丰荷伶俐,不会不懂其中关窍,那这称呼就是刻意保留下的。
沈殊这一次见他,不是作为沈家家主与他这帝师谈公事,而是作为小辈来拜见叔父。
沈厌卿思忖了一下,理了理衣饰,颔首道:
“让她过来吧。”
……
车驾前进的速度未缓,后面的卫队却有两匹马并辔向前,直至堪堪赶上马车门才减速。
沈殊将手中缰绳递给随从,一翻身便离开座位,挂在马鞍半边;
又一踏步,跨过中间,稳稳当当迈进门里。
她一身劲装,进门便屈膝半跪,抱拳道:
“不肖侄女沈殊,前来拜见颐叔!颐叔身体可好?”
声音清脆,却又沉稳。
沈厌卿见她鬓边没有珠钗,便猜到是留了雁姑在京中主事,暂代家主之权。
又不免失笑道:
“好与不好,你难道还看不出?——快些过来坐着,都是自家人。”
沈殊一顿,并未动作。
沈厌卿面上笑容不变,却将语调沉了沉:
“还是殊儿怪罪我,夺了你们的权?”
“那颐叔倒要向你们请罪了。”
“颐叔”这个称呼还多有些说法。
平常唯有同辈才能称字以显亲昵,而沈厌卿在联宗时,却是做了沈殊等一群小辈的叔父;
因此依照常理来说,绝不能称他字中的这个“颐”字。
但或是为着与下一辈亲近,以达成扶持新家主的目的;
沈厌卿到沈家去时,竟主动给出了“颐叔”这样一个有些不上不下的称呼。
若是今日闹翻了脸,这词中的亲近之意倒是成了讽刺。
沈厌卿抿了抿唇。
谅她们也不敢。
沈殊面对帝师的诘问,依旧神色平稳,不卑不亢道:
“沈家能有今日,都是多亏了颐叔的扶持。”
“没有颐叔的引荐,沈家就不能得陛下青眼,更无缘为陛下效忠。”
听了这两句,沈厌卿脸色略缓和了些。
“至于……”
沈殊顿了顿,想了想,似乎为接下来这句话措辞很是困难。
“沈家主动交出去的东西,就不会要还。只要陛下和颐叔信任,沈殊无论以什么身份去做事都一样。”
这便是一再让步了。
沈厌卿越听她说这些,越是看见了自己当年仍在允王府为侍读时的影子。
于是他放柔了些语气,温声道:
“我不能全然作保。但事情结束后,总不会让你们为难。”
这是他能拿出的最大诚意了。再多,可就是自大到要替皇帝说话了。
沈殊改单膝跪为双膝,要叩头,却被丰荷得了示意扶起来。
于是她也就矜然站稳,恢复了许多从容不迫的气度:
“侄女听说,从前发生过金乌发狂,炙烤万物的惨剧;”
“那时世间还没有完全脱离混沌,也没有人,只有神异的兽类勉强求生。”
“无论是迅疾如电的,或是身躯比肩青山之大的,都不能在火中存活;”
“却有一种小兽,打洞刨土钻入地下,避开焦土。长期不能见光,久而久之竟失去了眼睛。”
“但其确然成了存活下来的上古之物。”
“沈家也是如此。只要能延续下去,折肢也不过是小事而已。”
沈厌卿凝视了她半晌,忽然道:
“你这衣服料子不错。不知用了什么技艺,竟能让深兰中泛银光。”
“改日介绍与我,我叫人裁了,给陛下做两身新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