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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6.4 口红印悬案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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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父亲的豪宅离开后,安德森回到酒店接安安吃午餐,两人决定就近在旺角简单吃一点。出了酒店门口还没走两步,安安就看见前面隔着几家店铺有间粥品店,她兴奋地小跑过去,一溜烟钻进店里找了个位子坐下。

“我吃皮蛋瘦肉粥,你也一样吗?”

紧跟在安安后面的安德森还没坐稳,安安已经率先点起餐来。

“我……我要艇仔粥。”

安德森心里暗自庆幸,幸好自己反应够快,如果刚刚跟慢一步,今晚可能又要做个皮蛋瘦肉粥的噩梦。

吃完粥后,离与小舅父约定的晚餐时间还早,安德森想带安安去旺角热闹的商场逛逛,安安哪里也不想去,她想回酒店房间等陈友的电话。于是安德森陪着安安在酒店房间里看了会儿书,后来觉得早点去小舅父家,让安安多点时间认识自己的家人也不错,带着安安就出门去了。

“终于都看到安安。快点进来”

来应门的小舅母没等安德森介绍,就认定安德森身边的女孩是安安。安德森夫妇才刚走进门,她已按捺不住,兴奋地拉起安安的手,拍拍手背又搓着手掌。

“来来来,给小舅母看看。”

黄宝珠看到安安,就像小孩看到糖果一样,喜欢得不得了。

安安记得小时候长者活动中心的公公婆婆就是这样看她。那是她一直很熟悉的目光,一种温暖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

黄宝珠一脸欢乐的笑容,对着安安看了又看,兴奋地“哇”了一声,

“水汪汪的眼睛,真是漂亮。有很多男孩子追吧!我们的安德森一定是整天紧紧地跟着,才让他追到。”

“小舅母,她没有人追的。”安德森调皮地插话。

“皮肤粉粉嫩嫩,面色红润精神,很好,很好。”小舅母摸着安安的手肘,“就是瘦了一点点,没关系,多吃点,养胖一点。小舅母今天煮了好多菜,你要多吃。”

小舅母和安安初次见面,就在门口把她从头到脚的看了一遍,看得满意了才拉着她往客厅走。

“哦,看我高兴得都忘了你今天提早下班。安安,这个是我的女儿,林惠青。”

林惠青微笑着和安安挥手示意,看安德森的眼神却不友善。

“女儿啊,来,你帮我好好的招呼安安,我去厨房看住汤水,再炒两个菜。”

黄宝珠把安安带到林惠青面前,自己转身走进厨房。

林惠青笑嘻嘻地拉着安安的手,“坐这里,坐这里”,边让安安往自己旁边的位子坐,边用另一只手挡着后面跟上来的安德森。

安德森挡开她,带着安安往对面的双人沙发坐下,和林惠青隔着一张大茶几。林惠青鼓涨着脸颊,两眼瞪着安德森,一句话也不说。

“她读教育的,整天和小孩子在一起,现在就像个小孩一样可爱。”

安德森侧身看着安安,拿林惠青开玩笑。话刚落下,就见一个靠垫往安德森身上飞了过来,正中他的脑袋。

“你小心别打到我老婆。”

安德森气得对着林惠青大声嚷着,又担心吓到安安,马上转头看看她是否无恙。

“你有老婆就了不起呀!有你这种表哥都算我倒霉。只顾自己幸福,不顾表妹我夜夜伤心流泪。不管我怎么求你,你都不肯替我约亨利出来见面。算你狠——!”

林惠青一长串地骂着。

安德森根本没听她在骂什么,只关心安安不习惯她这种高嗓门的嚷嚷,用双手捂着安安的耳朵。

安安倒没有被林惠青吓到。她想到什么,边挪开安德森的手边说,

“我好像在伦敦见过她。”

“你没有见过她啦!她这么凶,怎么可以让你见她呢!不要看,不要看,等一下你学她母夜叉的样子,那我怎么办?”安德森笑嘻嘻地说着。

又是一个靠垫飞到安德森的身上。安德森看向林惠青,扮了个鬼脸。

“那天在你家楼下,她这样拉着你的衣领,还踢你一脚。”

安安拽起安德森上衣的圆领,模仿着那天在对街看到安德森和一个陌生女孩拉扯的情况。

“对,对,对,谁叫他不肯帮我约亨利出来。”

林惠青想起那天的事,还有点生气,忿忿不平地说着。

“你看到了,那你为什么没说?”安德森没有理会林惠青,只顾着和安安说话。

“说什么?我以为你和女朋友吵架。”

“哇!所以你不告而别?”

“你说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随时可以走的。”

“那你为什么不联络我,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没地址没电话,没办法联络你。可是你有呀!你有我的地址电话?你为什么不找我?”

“我看过你衣领上有口红印,你有女朋友,我不方便联络吧!”

“口红印?什么口红印?啊——!亨利的,是亨利弄上去的啦!哇——!”安德森一阵阵哀嚎。

安德森对口红印的记忆太深刻,他对安安巨细靡遗地展开他牺牲色相,粉墨登场的一夜。

事情是这样的:

夜色降临,伦敦的霓虹灯在潮湿的街道上投下斑斓光影。

亨利精心打扮了一番,身着一袭复古风的红色丝绒连衣裙,颈间戴着一串夸张的大珠链,沉甸甸地垂在胸口,与手上那只同样镶满珍珠的闪亮手包相得益彰。他的妆容堪称一绝——烈焰红唇、浓烈的烟熏妆,还有一头金色假发,活脱脱像是从老电影里走出来的复古女郎。最致命的是,他的脚下居然踩着一双五厘米高的红色细高跟,走得东倒西歪,偏偏还带着几分自信的优雅。

相比于亨利的浓妆艳抹,安德森的女装造型则更加“低调”,至少在亨利看来是如此;他顶着一头深棕色的波浪卷的假发,看起来略显凌乱,发尾轻轻搭在肩膀上,穿着一件宽松的丝质白色衬衫,领口还特意打了个蝴蝶结,搭配一条高腰的黑色百褶裙,长及小腿,遮住了他过于结实的小腿肌肉,淡淡的粉底加上一点粉色唇彩。为了迎合亨利的执念,安德森还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这是一只黑色的手提包,上面点缀着金色的金属链条,风格略显成熟。他的鞋子则是最基本的黑色低跟鞋,尽管比高跟鞋好走多了,但依然让他觉得格外不适应。

两人站在一起,一个艳丽浮夸,一个低调无奈,看上去就像是某种荒唐的双人喜剧搭档,准备去参加一场80年代复古派对。

亨利挽着安德森的胳膊扭腰前行,安德森面无表情地任由他拉着,神色复杂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被迫套上的一身装扮,

“我说,非要cos《Bosom Buddies》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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