咀嚼着好不容易打来的獾,晨星不禁想,果然,还是不回去了吧,在这里,努力找到一份工作,努力活下去,凭自己的本事活着,总能得到他人的青睐的。
告别了矮人,晨星开始往城里走,想要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他打算先去以前的熟人那里碰碰运气,循着记忆找过去的时候,发现以前工作的酒吧和面包店都已经倒闭了,也对,毕竟已经过去三十年了,很多东西早已经发生了变化。
在他蹲在角落里愁眉苦脸的时候,一个兽人大汉从屋子里出来,随口往地上吐了口痰,这口痰正好吐在了晨星面前。
反应过来的兽人吓了一大跳,连忙道歉,说:“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注意到你在那里。”
晨星摇摇头,说:“没事,对了大叔,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工作的机会吗?我没有工作,不知道下顿饭在哪里呢。”
“啊,工作啊?你如果不嫌弃的话?要不要过来我店里帮忙搬点东西?多的不说,一顿饭还是可以管上的。”
晨星喜极,连忙答应。
其实搬东西的活很重,晨星的细胳膊细腿不太顶得住,废了很大的劲,总算是搬完了。
吃晚饭的时候,大叔看了都忍不住笑:“你这小家伙可真厉害,不瞒你说,我说完要你帮忙的时候就后悔了,生怕你干不了不说,要是弄伤了哪里可不得讹上我了?没想到你这么能吃苦呢?”
晨星一边埋头吃饭一边笑笑不说话。
其实在边缘丛林那么多年,他也不全是陪睡,做奴隶的,经常就是白天干活,晚上陪睡,主人会将你的每一份力气都利用到极致,渐渐地,他也能吃不少以前不能吃的苦了。
现在想来,他只觉得从前在天国的时候经历的那些嫌弃歧视之类的都是无病呻吟,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或许是因为晨星表现得还不错,吃完饭离开的时候,大叔说:“以后再有别的事我再找你!”
晨星很高兴答应了。
离开了大叔家,他又开始漫无目的往前走,他没有住的地方,晚上就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躺下,所幸现在还只是深秋,还不算太冷,在冬天来临之前赚够房租钱吧,他这样想。
似乎大叔的经历给他开了一个好头,又或许因为他的心态变了,对工作的接受度也高了很多,什么累活都愿意去干,也厚得下去脸皮去求人,很快就攒够了——棉衣钱。
钱没有那么难挣,也没有那么好挣。
但是他下线低,觉得怎样都可以活下去,就算偶然与他人发生不快,也能很快调整好心态。
这世上人的恶意千奇百怪,但是又有怎样的恶意是他没有承受过的呢?
他始终觉得,只要有饭吃,有人爱,那就是最完美最幸福的人生。
当他做到有饭吃的时候,他没想到有人爱这个愿望会实现的那么快。
“你最近天天都在干这个?”阿尔法出现的时候,晨星正在给别人洗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