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玉租住的这两间小屋,格局和面积是一样的,一间父亲和弟弟住,一间,则是沈明玉和妹妹沈明珠住。
沈明珠今年十三,比她这副身体小三岁,论眉眼长相,和她大差不离,都是个俊秀的美人胚,可论其性格,却是南辕北辙了。
当然,这也能理解,毕竟此沈明玉非彼沈明玉,她也就这个壳子是地道的沈家人。
沈明珠自私,聪慧,凉薄,且拒绝承担家庭责任。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是有长姐吗?天塌下来有长姐扛,我是老三关我什么事?
十三岁的小少女,搁富贵人家长辈们都开始选屋里人了,就是平常人家,也算半个劳动力。
但小姑娘拒绝承认,仍像个孩子般……
其实说是孩子,也不尽然。
一个房间两个床,沈明玉在收拾妥当躺在自己床上的前一刻,扭头瞅了眼依旧在梦乡的小姑娘,唇角微微扯了扯。
因为沈明玉在这个世界没多少生存技能,所以她用来养家的活计又多又杂,今日她挑担摆摊卖野味,明日采不到野味也有可能卖野花,后日没有野花卖便会去铺面寻吆喝,再不然还能给卖餐食的当帮手。
林林总总,她自个儿都不知自个儿明日的活计是什么。
所以想当然,沈明珠也不知她好几次外出做的小兼职已经被长姐尽收眼中。
不说沈明玉不知道的,就光说她看到的,就有两次。
一次荷塘采莲,仗着那张俊俏脸蛋,再加上几句随口拈来的好寓意,高价卖给楼里小倌。
一次帮外出的富家小君跑腿,眉眼弯弯,几句巧言,再被对方摸摸手脸,然后再出来时,手里便掂着沉甸甸的一包钱袋。
既会借容貌优势,与楼里小倌打交道,又会蜜语甜言,做些不费劲的秘密事来赚银钱,这还能算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吗?
可她在家人面前呈现的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样,且更过分的是,她明明有钱,却未拿出过半文,甚至就连三个月前,沈明玉时运不济,在一咬牙给家里人扯了薄料做春衫后,交不上房租,沈明珠就看着她对房东低声下气,笑脸赔好,她自己就那么安安静静的躲在后面,自始至终,未发一言。
她不是没向沈父提过这事,可话刚提个头,对方是怎么说的呢?
说珠儿年纪小,还是个孩子,让她这个长姐大方一点,不要与孩子计较。
……行吧,到头来,倒成了她这个长姐小心眼了。
唉——
糊涂的爹,凉薄的妹,再加个毫无主见遇事就哭的弟弟,这样的一家子,在沈明玉眼中,是真不如她上辈子的孤儿开局。
要不是尚有良心,占了人家闺女的身体不好撒手,沈明玉是真恨不得扭头就走啊。
——当然,就算现在,沈明玉也没有稀里糊涂,她也在心里拨着算盘算着账呢。
遇上这么一家子,她就算心有亏欠,难道就要填进去一辈子?
当然不,她又不是脑子有病,她自己也是有自己的人生要过的。
她占了人家闺女的身体,确实亏欠,可这一并非她自己的选择,二,当初她没从这个身体醒来时,对方可是刚刚去世了的。
那时候沈家生意失利,巨债缠身,沈母携着小君庶女,攥着仅剩钱款,躲避追债,逃之夭夭。
只留下他们势单力薄的孤女寡父,应付凶神恶煞的讨债者。
在她穿来的前一秒,原主刚刚被讨债的一棍子砸在头上,血流如注,一命呜呼,然后再度睁眼,存在于这世间的便就是二十一世纪刚穿过来的沈明玉了。
对方确实给她提供了一副身体,可她也顶着对方头破血流的十四岁身体,给她们父女四个解决了危机,并扛下了一家之主的责任。
所以权衡一下,沈明玉对此也列出了方案。
五年,她愿意不计其它,扛下责任,养这一家子五年。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耽误不了她新人生的重新启航。
也说短不短,将近两千天的时间,足够沈家父子适应市井,也足够沈明珠束发成人。
至于五年后的他们再如何,那就和她没关系了。
亏欠止,恩情尽,剩下其它,便和她这个外人无关了。
脑子里乱糟糟,面上却看不出什么,沈明玉木着脸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以背部对着沈明珠,然后很快便呼吸均匀,进入了黑沉梦乡。
不是她没心没肺,是她真的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