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他的眼睛,瞳仁很黑,眼尾平拉之后微微向下,双眼皮宽且深,再往上是眉骨的阴影,再深邃一些就会显得不好接近,仅仅是看着我就让我生出一种被专注地注视,被装到心里的错觉。
这样的错觉让我觉得有些冒昧。
然后他笑了,右脸出现了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可亲又可爱,问我:“你在画画吗?”
我有些想把我的乱涂乱画藏起来,不想给他留下一个“画画不好看”的坏印象,犹豫之间,我一时没有说话。
他没看出我内心的挣扎,体面地向后退了半步:“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我有些紧张地回答他,“您要看吗?不过我画的不是很认真,可能不太好看……”
他又觉得很有趣似的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不会,很好看。”
陆绪是会一种魔法的,当他的眼睛注视着你时,无论说出的话多么荒谬,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相信,相信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人。
从与他对视的第一秒开始,我就中了他的魔法。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在他离开后,我盯着他的背影许久,从发顶到鞋跟,直到他消失在柳树分拂的湖边绿道尽头。
真想他再看看我啊。我想。想要珍藏他的眼睛,春风一样让心融化的目光。这样一个人,在我的前半生从未见过的人,还会在遇见吗?这学校里有这么多人,他为什么偏偏与我搭话呢?
也许是童话故事的开始,我遇见了由上天定下的,我的王子,所以才会在第一次对视就产生无可救药的期待与幻想。
我像个卑鄙的小人,搜遍了整个网络,拼凑他的生活。
甚至在校园论坛的小角落找到了用首字母代替的帖子,找到了他过去感情生活的唯一痕迹,说他为了高中喜欢的人修了西方艺术鉴赏,因多次在课上睡着被挂。我的心沉了一下,从帖子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了他喜欢的人。
一个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人。
看起来漂亮、高傲又矜持,显得和他一样昂贵,眉眼轮廓之间带着几分我说不出的熟悉感,比我更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公主。
他喜欢这样的人吗?
我并不纯良也不温柔,和童话里的公主一点也不一样,事实上大概是恶毒的配角,削足踏进硌脚的水晶鞋,蒙骗了王子,获得了并不属于自己的幸福。
一周后,他第一次约我,我以忙碌为理由拒绝了他。
他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纠结了许久,思考什么时间能给他留下最好的印象,既不显得随便而着急,又不会显得冷漠。
十天以后,三月的最后一天,我接受了他的邀约。
我起得很早,面对镜子的时候,第一次产生了焦虑的情绪。
我长得不算丑,很多时候也是能被称为好看的。过去我在外貌上花费的时间并不算多,在面对因此而蜂拥的爱慕时,甚至暗自希望自己平凡一些。但在看见他过去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再好看一点,最好显而易见地比那个人更好看。
我在衣柜前纠结了很久,挑中了最近新买的,我很喜欢的薄荷绿毛衣。
整理完自己以后,我推开七楼的窗户,春天的风带着轻微的暖意,吹动米色的窗帘,我注视着树荫中的车道,开始我的等待。
手机震动起来,我学习高傲和矜持,在心中读秒。
一、二、三——到二十九。
一早上的期待成功拉长了二十九秒,在挂断之前,我接通了电话。
我默念他的名字,陆绪,陆绪,陆绪。
“早上好,陆先生。”
我得到了一块草莓挞。
和甜腻的香气一起降临的,还有魔法与美梦幻化出的爱情。
我愿意扮演公主。
我愿意用等待和苦难换取爱情的拯救。
因为故事的最后,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