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时藜吃饭拿筷子有多长,拿的筷子越长,嫁的越远……”宋景浩朝着发呆的时藜取笑。
时藜愣了一下,脸上微微抽搐,稳了稳心神,嘴角上扬道:“二叔,看你说的,这要是不用筷子用手抓,合着还能嫁到马来西亚、新加坡呗~”
碰巧今天是潘秀荣过生日,时藜本不想来,自己的事情都没处理干净,没心情吃饭,但也不好驳了老人的面子,只好在饭桌上强颜欢笑。
最近来宋家的亲戚总是拿她嫁人开玩笑,惹得她不痛快。
她只要想到以后要远嫁他乡,离开那片养育了她二十几年的土壤,内心的荒凉忍不住又增添了一份。
安土重迁的她深知这种的滋味并不好受,想想家乡的味道只有深夜的冥想中才能回味,家乡话只能同亲人少之又少的电话或者视频中体现,她是越发不愿意离开这个生活了这么久的故土。
尤其是上了大学,那种无根无所依的漂泊感,更是让她时时刻刻都能体会到“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离别之痛。
昨天去集市买鲅鱼,听到几个老人在高谈阔论时家的双胞胎,时藜便知道,她们是小时候的隔壁大妈,现在年纪大了,认不出她了。
相反,她却记得她们。
时藜从她们闲聊的嘴里听到,王丛菊到处说时书留下的房子是时香卖的,尹青临死都不知情,说时香是个没脑子的,这种事情也要横插一脚。
真是好笑,自己做的事情,不敢承认,现在把后果推给一个进土的人,敢做不敢当!
时藜磨磨唧唧地买了菜,准备骑车回去,转角处又听到那句熟悉的话语,“这谁家的孩子?”
这句话太熟悉了,熟悉到只要听到这样的话,就会让时藜感觉自己回村了一样。
小时候,她跟时姝每次赶集,走在路上碰到同村人,他们都会驻足脚步,有一茬没一茬的问上两句。
“双胞胎家的。”
街上的人听到这样的回答,总是先惊上几秒,再昂着头盯上一阵,若有所思地喃喃着:双胞胎?双胞胎?哪个双胞胎?
接下来便是眼珠子不停地向上翻,嘴巴慢慢张成O型,拍着手面部错愕着惊叹:“哦~圈家的,长这么大了?这多少年没见了?哎呦,你可能不记得我,我记得恁,恁小时候经常跟着恁妈出来赶集,你瞅瞅,这才几年,一转眼功夫,长这么大个了,喜人的。恁妈有恁两个闺女,得享不少福。”
“是啊,享不少福。”
每当这个时候,时藜便不语。不语的意思有两个:不同她们的观点、不想搭理她们,很多时候,更偏向与后者。
时姝却每次都尴尬地笑了笑,插上几句话,“那也是这大半辈子受得罪换来的!”
“我妈妈祁茉很辛苦的!”后面这句话,每每时姝是实在说不出口,都是在心里补上一句,不是难为情,而是这些农村光脚看热闹的妇女,站着说话不腰疼,她们怎会知一位单身母亲被众叛亲离的痛呢?
出神之际,时藜打小害怕的那人出现了——那个尖嘴猴腮的老太婆抻着懒腰,拎着一个橘色的路易威登手提包,“L”和“V”两个简洁明了的字母,在太阳光底下闪瞎了路人的眼。
扭动着躯壳的胖女人,梳着从额前捋到后脑勺似白非白的头发,嘴唇涂着与年龄不符的姨妈色,鄙夷的目光四处乱瞟,像极了穷街陋巷特意显摆的贵妇人。
即使她身家过亿,在时藜眼里她也不过是一个推着音响,放着大悲咒招摇过市身心残疾的废物。
时隔这么久,这还是她们第一次打照面,她已经成为了亭亭玉立的女娃子,而往日脸盘子似老虎的王丛菊,在时间精心的折磨下,成功变成了一名彻彻底底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两人擦肩而过,凶狠的目光碰撞着高傲的扫射,然而并未擦出火花,上了年纪的王丛菊跟女大十八变的时藜比拼,分分钟被碾压在脚下。
王丛菊未曾认出,只是顶着一双犀利的眼睛,打探着眼前的时藜。
但她并不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得了健忘症,似曾相识的感觉会让她重新打开脑门,记起那不屑之人的孩子。
同样,不见面不代表时藜子忘了欺负她们到家门的疯婆娘,这种痛跟恨是日久弥新的,千锤百打之后依旧能够坦露内心最真实的憎恶。
“人生轮回,还真如马尔克斯说的,人不是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能死的时候死的……”时藜嘴里念叨着最近书中看到最恨最毒的话语。
时藜深知此人不值得浪费精力,骑着车子便继续前行了。
返回到集市的路口又停住了,她被那竹子做的大门吸引住了,驻足在栅栏前,盯着那缠满锈迹斑斑的铁丝,不知道往日的那位破衣烂衫却自在逍遥的长辈如今在何方。
她跟时姝吃过唯一一次坏水果,是在这个路口,陪一个与众不同的孤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