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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凉阔达的营地里,一排排帐篷井然有序,训练场上不时传来军士训练的呼喝声,长月身着兵服,汗珠挂在额角,跟着同袍们举着长矛一下又一下地刺向面前的稻草人,神思紧绷,表情麻木。
加入西北军已有月余,她赶上了此次的新兵秋招,利用魏云泓给的假身份常玥从了军,成为新兵营里普通的一员,每天听从命令进行训练,包括武器操练、体力训练和队列阵法,长官说,这是为了保证大家的战斗力和体力,日常训练多用一分心,战场上就多一分活下来的机会。
长月很快得到百夫长的赏识。
无他,在一众连刀、盾、弓箭拿得磕磕绊绊的新兵里,她的表现实在优秀。
长矛刺得又快又准,刀盾耍得行云流水,就连射箭也是百步穿杨,最重要的是,她还识字通文墨。引得一众长官十分眼热,都想挖她到自己麾下。
魏云泓给她安排的常玥身份是一位喜好舞刀弄剑的富家小公子,十分便利。
长月逐渐适应了平平无奇的军旅生活。
“常玥,哎,我唤你哩,你小子怎地不理人?”赵金腆着张胖脸凑前来讲话,神秘兮兮道:“我可是看在咱同个帐篷的情谊才告诉你的,”他挤眉弄眼,一脸猥琐:“听说王副将很是看中你,打算提拔你当贴身侍卫呢。”
他故意将“贴身”二字咬得很重,配上绿豆小眼,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长月神情淡淡:“多谢告知,我晓得了。”
赵金着急了,忙道:“你可得小心些呀,听说,”他咽了咽唾沫,“听说那王副将好男色。”说罢,他一脸紧张,匆匆溜了。
长月看着那人小跑远去,目光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