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邪一愣,花了一秒才明白他的意思,回想了一下那个地图的复杂程度,他觉得那不是人类可以完整的记下来的结构。
“这也能记住?”他问道,胖子也附和:“这他娘的难度也太大了,我说小哥,咱们哥几个你就别要面子了,没有就是没有,也没谁会怪你不是。”
张起灵没有理会胖子,喻馥冲他们笑了笑,忽然说:“你们知道超忆症吗?”
胖子立即摇了摇头,他读书少,知道个失忆就不错了,超忆绝对不在他的知识范围内,但吴邪听见这话却猛然一怔。
他这个大学生多少还是知道这些的,况且大学的几个朋友里也有去搞医学的,他对这些虽然不是很熟悉,但要说陌生也并不陌生。
超忆症是一种比失忆罕见的多的疾病,据统计,全世界患有超忆症的人恐怕还不到二十个,可以说几率比全世界最难中的彩票还小。
这种病的病症说起来相当让人羡慕,就是患者会记住所有自己感受到的东西,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是触感,只要经历过就绝对不会忘记,也就是传统意义上所谓的过目不忘。
不少人尤其是记性不好的对这种病症相当羡慕,但真正深入了解一些就会知道,这种病其实会让人相当痛苦,甚至比失忆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脑的遗忘功能其实对人相当的有好处,它会自动的删除大部分比较不愉快的经历,从而让人能够更积极的生活,同时在人接受到无法承受的刺激之后,大脑也会让人选择性的失忆,以维持人的大脑正常运转下去,就比如从陨石里出来的张起灵一样。
然而超忆症患者完全失去了这种能力,他们记得所有的事情,也就是说,无论有多么无法接受,他们还是会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清晰的记得,不止是场面,还有触觉,听觉,味觉……什么都会记得。
你可以想象,即使只是一个普通人,当他能够记得所有人在他面前的所有行动的时候,他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会记得所有人对他或大或小的伤害,并且时时可以回味一遍,那些平常亲戚之间客套做作的细节,原本应该被忘记,但他们却没有这种能力。他们很容易就能看穿一个人,因为这个人的每一个动作他们都记得清清楚楚。
侦查机关尤其需要这样的人手,但是如果这些人真的去做这样的工作,每天面对着各种犯罪现场并且每一个都忘不掉,甚至血的位置都能回忆起来的话,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会在某一时刻彻底崩溃然后疯掉。
不过同时,超忆症患者也确实是最能发现线索的人,因为他们的记忆相当清晰,清晰到每一个细节即使当时没有发现,回忆起来也总会发觉。
她既然这么问,难道——
难道真就这么巧,喻馥就是一个那他是不是应该去买个彩票看看。
“你是说——”
喻馥默默的点了点头:“我是。”吴邪倒吸了一口凉气,忽然明白为什么闷油瓶会允许她来跟随了。
这他娘的简直比游戏氪了金还夸张,竟然是全球限定,太有排面了,很符合小哥这种牛逼哄哄的行事方式。
正想着,喻馥忽然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是人为的。”
他刚想接着问“什么叫人为”,胖子就在一边抗议:“哎他娘的你们欺负胖爷我读书少是不是啊,什么钞亿症啊,你他娘的给我说清楚点儿。”说着就抓着他不放。吴邪只好把超忆症大概的给他解释了一遍,并且告诉他这种人的罕见程度,胖子一听还不信,吴邪也懒得和他解释,就说你个没文化的不信拉倒,胖子这才算是服了软信了:“得得得,我干不过你个大学生,快接着说别搁这儿瞎掰扯了。”
吴邪心说是谁在瞎掰扯,也就不去理他,把心里的疑问提了出来。
“人为就是人为,”喻馥叹了口气,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比较得当,“是被人在实验室里改造出来的,不过我想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工超忆症了。”
“实验室”吴邪脑子里浮现出小女孩被绑在手术台上,一群医生拿着剪刀和手术刀给她开颅的场景,觉得实在是太可怕了,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发生呢,“你是说你被实验过?”
喻馥缓缓地点了点头,却似乎并不准备细讲,而是转移了话题:“我和起灵哥商量让你们看这段录像的原因很简单,你们一个是这铺子的老板,一个是牵扯进另一个谜团的人,我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人也要顺便算计你们,所以用这种方式告诉你们这几个月一定要留意身边,千万小心,我和他……应该很快就要走了。”
这忽然的一句话把吴邪从无数的推测之中拉回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