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金西血肿的脑袋宛如一只腐烂的肥硕猪头,模样丑陋,腥臭非常。
或许是因为死,使它变得相当轻盈,直随着凛冽凶猛的寒风到处滚窜。
这场面既有趣又诡异,而在应歌凤想来,他却有些后悔。
刚刚下手太干脆,叫人一刀就将廖小眼儿砍死了,简直是慈悲。应该狠狠痛打一番,让他跪在周天钰面前磕头认错,叫几声大爷饶命才够解恨。
毕竟从前在他们王府里,规矩就是这样的。
于是,应歌凤又猛然想起他的玛父来了。
玛父个头很高,体格庞大。乌黑短硬的络腮胡,胡须丛中一双丰厚绛紫的嘴唇。他说话时声音洪亮,宛若大钟。
玛父颇受西太后重用,因为太后她老人家认为只有这样勇武的旗兵才能为大清开疆辟土。玛父得幸,在剿灭河东流寇后被赐三眼花翎。
回家路上,他骑着高头大马,佩剑带刀,盔甲灼光闪闪,仿佛龙鳞。
殊荣,此乃殊荣啊,玛父想。他满面春风,高兴之余斩杀了一位随侧的太监。
以血开路,大吉之兆。
这就是玛父立下的第一个规矩。
因此,在应歌凤的阿玛承袭爵位之时也砍下了一个太监的头颅。可惜血花只溅出一步之遥,不甚壮观。
阿玛惊慌气极,认为这是不祥,于是指挥家奴再杀。
这回,用的是玛父留下来的那把刀。
刀由皇上亲赐,原有两柄,玛父曾带着双刀前往天津剿杀发匪捻军。
津西之战,玛父用刀直刺向贼徒颅脑,突听得铮然一声,那刀立时断成了两截。
红玛瑙落地,犹如一颗血红的眼珠。
玛父没想到,人的头骨会如此坚硬,而皇上亲赐的宝刀竟是不堪一击。
幸余的那把最后传给了应歌凤的阿玛,可惜这位郡王既不会作战杀敌,也不能治军整兵。他蒙荫袭了父亲爵位,文武不通,只顾吃大烟,逛妓院,遛鸟养鹰。
单刀被挂在墙上,逐渐起灰。阿玛偶然想起,觉得愧对玛父寄予的深切厚望,于是取下来随身携带。有时用它刮一刮茂盛的体毛,有时又心血来潮拿刀削竹子,替自己心爱的蓝靛颏儿做只笼。等他重病垂死之际,那刀就交给了应歌凤。
应歌凤跪在床边伺候,听阿玛吩咐。
阿玛终日躺在榻上,皮薄肉瘦,骨骼突出,屁股脊背都长了不少褥疮。疮口破裂,渗出淡黄脓水之时便引发剧烈疼痛。阿玛紧紧捏住应歌凤的手,叫他替自己把烂肉剜出来。
然而,剜肉还是没能让阿玛活过当年,因为他叫来寻仇的发匪余孽给杀死了。
应歌凤记着这笔账,正如玛父在他的兵册中写道:犯我者,杀之后快。此乃男子丈夫,血性之士。
所以,杀人是规矩,祖宗的规矩跟遗命。
应歌凤坐在高高的酸枝木嵌螺钿镶理石扶手椅上,他翘着脚,抽雪茄烟,还是当年的小贝勒爷。
天开始下雪了,落在应歌凤微红的露出痛快表情的脸上。
闭住眼,仿佛又回到北京的王府里。
他啊,由于突如其来的痛苦而时常沉浸在这辉煌荒诞的旧日美梦之中。
应歌凤不禁抬手,摸一摸自己的头发,短而湿软。他捏住拳头,像手里攥着自己的长辫子,握着他那镶红玛瑙的刀。
突然咚咚一阵响,应歌凤渐睁开眼。他醒过来,看见那颗被斩下的头颅从台阶滚落——是三眼见他的爷害怕而狠狠踹了一脚。
应歌凤起身,走到周天钰面前,温柔地朝他笑了一笑:“小钰!”
想去握周天钰的手,却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