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染过了,你觉得深蓝色的怎么样?或者红色?粉色好像也很好看。”
挚友碎碎念叨,忽而喊道:“对了,▓▓▓”
我怔了几秒才想起这是我的名字。
这家伙天天挚友挚友的喊,当时的话依稀在耳边回荡。
“喊名字怎么能体现出我们的深挚感情?”
挚友把毛巾放下,朝我走过来。
“▓▓▓”
“怎么了?”
我看向他,见一抹鎏金在蓝色的眼底愈渐愈深。
挚友不再像平时活泼,他在一瞬变得深沉、内敛。
“我们可是挚友啊。”他一字一句道,蓝色的瞳孔被鎏金彻底覆盖,显得极为正经:“所以,不要想这么多,也多信赖我一点吧。”
一时安静,我默了默。
忍不住攥起拳头便冲了上去:“想让我省心那你不给我添乱就是了!”
死样,跟果戈里鹤丸国永那群人学的吧!
回想起最开始遇到的挚友,真诚又直球。
现在。
呵。
:D
挚友满屋跑着,叫嚣着:“别打脸啊!我还是要靠脸吃饭的!”
*
“挚友挚友,你去抢钱了吗?”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眼前看着屏幕,眨巴眨巴的蓝眼睛从下往上盯过来。
我嫌弃的推了推头,然而头又自己歪了回来。
我:……
“炒股得来的钱。”
“挚友。”挚友忽而正襟危坐,“那还蝙蝠侠的钱后我们还有钱吗?”
我:“……”
日光族不要说月光族。
都半斤八两。
*
哥谭。
粉色的的头发颜色在街上很少见,更何况是一粉一灰的两个人组合走在一起,但就算如此大部分人也只是匆匆瞥过一眼。
“欸——”挚友拉长声音,摸摸自己的脑袋,原本弯起的嘴角也平滑下来:“我还以为有人会夸夸我的头发颜色呢?”
“这里是哥谭。”我观察着街边的风景漫不经心道。
就走出来这么一会儿,见到了两个拦路抢劫,三个大街偷盗,一批抢银行的。
果真民风淳朴。
“那我多少以为会有人在意一下吧,这么帅的两个人走在路上居然都没有人惊艳一下。”
挚友几乎碎碎念了一路,我无奈的看了眼他。
最终,他幽怨抬头挡在我的面前,金色的眸子一闪一闪:“没有人喜爱的话这世间还有什么意义。”
他超大声:“而且!就连你也都不安慰我!”
挚友:盯——
我:(心虚)(目移)
你念了一路了啊,挚友。
“噗——”
一个笑声忽然打断挚友对我的注视。
我和挚友同时看过去。
一个模样约二十几岁的青年挠挠头,表情带着点挪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听见的。”
我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他,毫不犹豫的确定了他的身份。
夜翼。
同时也是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第一个孩子&养子?理查德·格雷森?,别名迪克。
完全不知道自己第一面就被认出来身份的青年此时看过来时还在礼貌微笑。
“你们好,我是理查德·格雷森。”
青年笑着自我介绍,他眨了眨眼,“如果不介意,你们可以叫我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