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洵在原地站了会,拉开椅子,静静把买来的茶点吃完。
擦完手,他拎起背包回房。
拉链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夏洵从包里取出玉佩,拉开衣柜,从柜子深处掏出那只雕花木盒。
盒盖打开,一股极淡的清香扑面而来,里头铺着层细软的白色绒垫。
夏洵不知从哪取出块丝帕,在玉佩上细细擦拭。擦拭干净后,他将玉佩轻轻放在绒垫右侧——它原本的那个位置,合上盖子,将木盒放回原处。
做完这些,他垂下手,站在原地没动。
严彻给了他一天时间考虑。
但他其实根本用不着这么久。
东西还在夏仲山手上,就算他想退婚,也没有这个资格。
一旦他退婚,另一块玉佩必定立马被销毁。
夏仲山说到就能做到。
“严彻真这么说??!!”电话里,江昊文差点喊了起来——这位兄弟总爱一惊一乍的。
“嗯。”夏洵嗓音冷淡。
“想不到,他人还怪好。”江昊文有点纳罕地在电话那头兀自嘀咕。
嘀咕完,他问:“你们不能协议结婚吗?”
小说里都这样写,这主意貌似挺风行。
夏洵拿衣服的手一顿,垂眼想了会,最后回答:“恐怕不行。”
“协议结婚对严彻没有任何好处。彩礼出了、婚事办了,等我取回玉佩,又和他离婚?他能从中得到什么?”
“他没理由这样做。”
“也是,”江昊文皱起眉,不得不赞同道,“这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明明退婚的机会就在眼前,眼见到手的鸭子,必定要飞了。
唉。
他重重叹口气。
他兄弟这事可真愁人,他这段时间叹的气也太多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江昊文语气里已经没有了刚听到消息时的振奋。
“继续结。”夏洵从衣架上扯下睡衣往床上一仍,回得很干脆。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江昊文又一声叹。
除了叹气,他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反应了。
他觉得他兄弟就像砧板上那条待宰的鱼,还是缺氧动不了的那种。明明水缸已经摆到了他面前,他却动弹不得,只能继续躺上面任人宰割。
江昊文在电话那头长吁短叹起来。
“明天几点见?”夏洵将要穿的衣服收拢,拿进浴室,进入正题。
傍晚约了明天打球,但具体时间还没定。
听到这问话,江昊文来精神了:“七点!”
“行。老地方。”
“没问题!”
“嗯,挂了。”
“哎等等,这么快就挂了?你给兄弟我打电话不是为了倾诉愁绪?你不听我大骂夏仲山给你爽爽吗?我知道你不会骂人。”
夏洵:......
“不倾诉。懒得骂。我洗澡。”
“......哦。”
“哎别挂!”江昊文突然想到个问题,趁他兄弟挂电话前,又赶紧问了句:“你......不可惜啊。”
明明离获得自由就差临门一脚,却咫尺天涯。一通电话下来,他兄弟全程没一点情绪,反应平淡得很。
反倒他在这吱哇乱叫的。
江昊文觉得这不正常。
“可惜,但没用。”夏洵说。
接着,他以出乎往常的耐心又补充了句:“与其把情绪花在无解的事上,不如打起精神好好过。”
——这是他从过往吸取的重大教训。
江昊文:......
小瞧他兄弟了,觉悟这么高。
空担心一场。
江昊文心里松快了,愉快地说:“那行,明早准时见!”
*
第二天清早,夏洵是被电话闹醒来的。
也许是太久没摸球,江昊文精神显得很亢奋。
“起了吗?”对面在电话里大声喊道,伴着呼呼的风声传来,“江大帅给您提供叫醒服务!亲亲夏大帅,现在是北京时间6点04分,风和日丽,晴空万里,道路通畅......”
被那声“亲亲”给肉麻得一激灵醒神的夏洵将手机拿远了些。他扫落冒起的鸡皮疙瘩,坐起身,语气不太美妙:“闭嘴。”
对面哈哈笑了一声,朗声说:“本少爷的叫醒服务,别人想要都没这待遇呢。”
夏洵没理他,听着电话里的风声,问:“这么早就出门了?”
“当然,早去早占位!今儿周末,打球的人肯定多,要是去晚了还得跟一帮小学生抢场地,本少爷才不干这种幼稚事。”
回味着刚才夏洵嗓音里想捂他嘴的切齿意味,江昊文嘿嘿一笑,问道:“我提供的叫醒服务怎么样?”
夏洵掀开被子走下床,冷着调子说:“卓有成效。”
江昊文又是一阵哈哈大笑,笑完喊道:“快点来,我在球场等你!”
挂断电话,夏洵洗漱一番,换上运动服出门。
拉开房门的瞬间,碰巧听见隔壁门把转动的声音。
下一秒,严彻整着领带从书房迈了出来。
两人对上视线。
夏洵站在门口望着严彻,严彻也静静回望他,却没人开口。
最后还是严彻扫了眼他的装扮,打破沉默:“去运动?”
“嗯。”夏洵回答。
回答完后,空间又陷入了寂静。
夏洵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再说点什么,过了两秒,他补充:“打篮球。”
严彻眉头微动,像是极小幅度地挑了挑眉,随后点头:“挺好。”
“在小区打球?”严彻转过身,边问边往楼下走。
“不是。”夏洵走在后头,回答。
“在哪,我送你。”
“不......”夏洵本要习惯性开口拒绝,但想到什么,话锋一转,“好。”
听出夏洵话中的转音,严彻脚步微顿,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双冷漠的瞳孔此刻明明处在灯光下,却比往常更显深邃。
随后,严彻转回头,继续往前走。
两人沉默地一同出了院门,吴青早已等候在侧。
这次坐车同前几次并无差别,一路安静。只是当夏洵将头从窗外转回来的那一刻,严彻拉上了前后座间的隔板。
然后,夏洵听见他说:
“说吧,考虑得怎么样了。”
江昊文约的地方离小区有一段路程,是二十一世纪初拆迁未果的残留物。
但他很喜欢来这块打球,原因无他,他对这片球场有特殊情结。
小时候他曾随家人在这片住过,那时他还是个胖墩,人生初触篮球就爱上了这一运动,并托打篮球的福瘦了下来,从人人嘲笑的小胖墩,摇身一变成为“帅气逼人的大帅哥”(他自称)。
从此,篮球在他心中上升到了无比神圣的地位,并成了他的命根子(他自命)。
堪称“三天不打,浑身瘫软”。
虽然“命根子”这称呼的由来实在让夏洵有些难以理解,但这却是事实,江昊文对篮球有种无法遏制的狂热喜爱。
夏洵从车上下来后,径直往他们以前常驻的七号球场走去。
这是一片有些年纪的篮球场,不大,共分8个片区。江昊文之所以爱去7号,是因为他说:“7”字一倒,那直指天的一竖,多像他手臂隆起的肱二头肌,帅!
有些时候,真不怪夏洵无法理解他这从小玩到大的发小那中二又狂野不羁的想象力。
球场随旁边的小区一同降生,许多年了,篮球架在风雨中生了一层锈。
虽然场地老旧,隔壁也新建了更崭新的篮球场,但来这里打球的人依旧不少,也许大家都习惯了。现在七点不到,场地里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模样的学生在那里运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