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分两边说,班郡也已经下楼买了充电器,外加一条面包和一提火马酒,顺便再吃了些东西填肚子,才慢悠悠地走上楼。
家里已经给他清扫干净了,至少把空酒瓶安全套以及各种不懂到底是什么食材总之看起来已经长蘑菇的玩意给打包丢出去。
他甚至还把窗帘洗了一下,流出来的水比他刚到雾枭洗的那个澡还脏。
不过无论如何,总算能够落座了。
他大概可以喝几杯好好睡一觉,尽管床垫还是一股难闻的气味,但这些都像电视机看不看得了节目全靠缘分一样不打紧。
屋外楼梯不仅黑暗狭窄,楼梯间堆满的杂物甚至让班郡这个大个子不侧身都过不去。而就在这样一个四周都是垃圾的地方,居然还有一对男女堵在过道做狼狈为奸之事。
班郡故意咳嗽了几声提醒,然而对方太过投入以至于压根不理会他,班郡琢磨了一会到底是杵在旁边边喝酒边看完,还是下去再溜达一下。
而当那个男人打算拿出安全套,却在撕口子的时候安全套顽皮地逃开,以至于他在黑暗里摸索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娱乐活动从激情博弈变成寻宝游戏后,班郡选择了后者。
隔壁街已经亮起了粉红色的灯,影影绰绰里大家穿得节省。
记得班郡刚跟文勇的时候,文勇便让他在这条街泡了几天。初来乍到雾枭的谷觅,所有的东西都是新鲜且馥郁的。哪怕是女人的皮肤都显得弹指可破,不要说随便他选了,随便给他一个他都可以快乐很久。
陪着他来的兄弟反而很不感兴趣似的,让他在上面追寻男孩变成男人的快乐,自己在下面居然和几个女孩打起了扑克。班郡觉着雾枭的生活水平果然是不一样,你看人家都吃多了嫌腻,他还一个劲往嘴里塞。
不过当然,几年之后班郡也在楼下打起扑克了。
这说明他充分适应了雾枭的生活,是半个雾枭人了。
所以他对这一带还算熟悉,哪怕旧貌换新颜,很多人赚够了便回老家买房,再见时已穿上很多布料了。
但值得一提的是他第一次去鸭子铺,也是在这条街。
那是在他跟了阿大三年之后,他们要在这地方办一个人。
做了三年清洁工,班郡在这方面还算利索,他的手下也给他调教得很有效率,照片给过来没几个小时,人便找到了。而等到班郡过去,踹开门就把人从温柔乡里带到冷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