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兼修的余霁,也在快速地长高,他的身高在五岁的时候,就超过了乌墨的,虽然乌墨也在长高,但赶不上他。因他一路快速拔高,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太快,闹得他浑身疼痛,应该就是前世传说中的生长痛。
也是八岁这年,熊爹问他:“大趾啊,为父想了八年,没想到给你起个什么名儿,你想被叫什么?”
“霁。”
“善。”熊爹咧嘴笑了,“果然是吾儿!”
熊爹就写了个霁,又在旁边写了俩字——景光。
“此为吾儿字。”名他想不好,却早就定下了字。
景,本身就是阳光的意思,所以字的意思,就是阳光,和名是一样的。
两世的亲人,都对他有着相同的希望。
余霁眼圈发热,忍不住问熊爹:“是不是太早了啊?”
熊爹摸着余霁的脑袋道:“不早啦。半点都不早。”
余霁:“……”
余霁看着熊爹,六年时光倏忽而逝,第一次见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壮汉,现在却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壮的老叟了,那时候他须发就是花白了,只是行动如飞,嗓门高阔,让人忽略了其他,可如今熊爹的老迈越发明显了——熊爹老矣,尚能掌否?
“父亲,儿还什么都不懂。”余霁生起一种惶恐,去抓熊爹的胳膊。
“知道,知道。”熊爹把少年人搂在怀里,“放心吧,爹在呢。”
儿子少有的撒娇,熊爹十分满意,回到内宅跟崔王妃说起名的事儿,同时也拿了撒娇的事情来炫耀。
崔王妃给他白眼,才不会说自己嫉妒呢。
熊爹又道:“雅雅,你的身边人,该嫁的都嫁了吧。”
崔王妃的名,雅。她一听熊爹说的,便明白了:“好。”
大趾已经彻底站住了,如今他文事上,是差了(亿)点,但武事上……同龄人难出其右,麒麟趾的名声传得岐阳都知道了。在他们丕州,不像岐阳总搞文绉绉的事情,大趾拳头硬比什么都重要。
熊爹无意再要第二个孩子了,将来如何,就这样吧。
此时对女子的贞洁也没什么要求,几嫁的女子十分寻常,皇后都有二嫁乃至三嫁的。大家女嫁得不如意,新婚几日就包袱款款回娘家,把丈夫踹了的,也不算新鲜,且此类事件发生,必然嘲笑的是男方。
王府的侍女(妾)出嫁,外头人也没什么忌讳的。
余霁正在写字,他写了三个大字——宇文霁。
他的毛笔字若拿到现代,算是颇有看头,毕竟力气稳,且他前世不知不觉看到过的字体多,下意识会照着喜欢的写,老师方品也常常称赞他,甚至会描摹他的字体。
我以后,就是宇文霁了。
宇文霁看着这三个字想着:和现代的联系永远不会断绝,但我该向未来迈出更大的脚步了。
乌墨进门了,还是穿着仆人的褐色,他比宇文霁大三岁半,快十二了。宇文霁如今护他护得更紧了,十二岁的乌墨长得人如其名,如墨笔画中仙,浓颜雅质,十二岁又恰是雌雄莫辨的年纪。
这年代人的没节.操,宇文霁已经十分了解了。老师方品头一次见乌墨也是道:“幸在你家。”
长成这样,是否祸国殃民不知道,他在外头,这张脸绝对会祸殃他自己。熊爹属于纯直男,喜欢成熟女性,崔王妃也是脑子很正常的。宇文霁本人十分仁善,没有任何世家权贵子弟该有的雅好。
乌墨自己也不出门,宇文霁一直很好奇,他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消息,可这也算是别人的本事加隐私,就从没问过。
“恭喜大郎得名,得字。”乌墨进来先拱拱手,然后道,“有传言说,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啊?”
乌墨也习惯了宇文霁这种听不懂隐喻的情况,所以很快便给他解释:“想让大王将你的脚趾剁了,给他送去。”
“……”本来挺高兴的宇文霁,顿时惊了,“我是藩王之子,还是独子。”
虽然宇文大趾这小名让他一直挺郁闷的,可他对自己的大脚趾头还是挺喜欢的。
“岐阳现在这位,也快坐不住了。”
“这又怎么了?这几年不是挺安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