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确实不太合理。
虽然存在还在发育期的可能,以防万一,还是要去做个全套体检。
陆停云垂眸正琢磨着,眼前忽然多了一双筷子。
“我记得你以前就爱吃这个。”林知远夹了块腰花放进他碗里,眉眼弯弯道:“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我们学校旁边那家店做的好吃,停云,你尝尝看。”
陆停云迟疑了下没动筷。
反倒许文忽然激动起来,直问:“是不是岭南公馆那家?我靠,好久没吃了,我记得咱们以前每到周末就会去吃一次,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香惨了!”
林知远点点头,“我在国外的时候,经常会怀念那个味道。”
许文顺着他的话往下道:“哪天我们一起回学校看看吧?顺便再去吃下……”
“荣园私宴么?”王瑞景忽然开口问。
许文有些惊喜地看着他,“你也知道?”
“我爸带我去过,他也说那家店的招牌菜是爆炒腰花,不过……”王瑞景顿了顿,“那家店去年就倒闭了。”
许文:“……啊?”
林知远愣了愣,有些难以置信,“倒闭?”
听到这破防的语气,宋霭终于忍不住从菜堆里抬了下头,偷偷斜睨一眼林知远的表情。
虽然有点惨,但真的挺好笑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虽然是在心里笑,但趴下去的肩膀也跟着抖了两下。
陆停云注意到了,低声问:“怎么了?”
宋霭憋了憋,“没事,这菜太好笑、不是,太好吃了,给我吃爽了。”
陆停云:“……”
王瑞景肯定地点了点头,回应说:“嗯。”
“可那家店的老板不是……”林知远迷茫呢喃着,好像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传来一阵儿不小的动静。
几人闻声抬头。
发现是沈老爷子正带着女儿和未来女婿往这边走来。
宋霭也参加过朋友的婚礼,一般仪式结束之后,新郎新娘会换身简便的衣服出来敬酒。但这不是订婚么?
未免引人注意,他抬腿碰了碰陆停云的小腿,压低声音问:“订婚也要敬酒吗?”
陆停云看了眼桌布,猜测说:“可能是想带他们认认人。”
即便沈老爷子并不满意女儿挑的丈夫,但以后沈氏的家业终归还是由他们继承。
既然拗不过女儿,那不如帮她把路铺好。
陆停云的猜测大差不差。
沈老爷子领着人走到大堂中间,第一句话就是:“各位都是生意场上的翘首,又和我们沈家常年保持来往,我这女儿女婿年纪尚小,以后接管家业恐有不足,还望各位能念着旧情,多多照顾。”
老爷子虽然上了年纪,声音却依旧洪亮。
来宾们听了,纷纷举起手中的酒杯。
“这是自然。”
“老爷子说这话就生分了。”
“就算您不说,我们也会这么做的。”
……
这群人跟投靠梁山写入伙申请书似的,说的一个比一个好听。
现场气氛群起激昂。
听得宋霭都想站起来附和一句:“包的!”
可惜生意场上最不讲的就是情分。
沈老爷子很满意众人的反应,又招呼大家继续坐下吃好喝好,他待会儿再带着女儿女婿一桌一桌地敬。
没多久就轮到宋霭他们这桌。
沈家是J市最早一批富起来的,当年沈老爷子白手起家,碰上改革开放,十八、九岁就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
后来三十岁左右创立公司,十几年的功夫公司就上了市,到了如今,沈家全部的资产已经足够匹敌整个J市三分之一的企业。影响力可见一斑。
他去哪桌敬酒,哪桌人就会自动站起来。
宋霭他们这桌也不例外。
沈老爷子端着装了白酒的瓷杯,又说了一番恳切的话,然后仰头尽数喝完,举手投足间满是豪爽气概。
宋霭盯着自己杯子里的椰汁,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扭扭捏捏喝了一口,再抬眼时,忽然对上一道奇怪的目光。
——是沈千金的未婚夫。
青年的长相算不上惊艳,但也端正,没什么缺陷却也没什么特点,头发稍微有点短,应该是刚剪的。
宋霭记得王瑞景说过这个人叫钟少轩。
宋霭印象当中没这个名字,想不通他为什么一而再地盯着自己看。
不过很快,钟少轩又把目光收了回去。
等人走后,宋霭坐下,又碰了碰陆停云,不过这次他用的是膝盖。
没等他开口,陆停云先一步伸手到桌底,按住他不安分的大腿,道:“别乱动。”
陆停云的掌心烫得离谱。
把宋霭的大腿和耳朵都烫红了。
他“哦”了一声,对方才撤回手问:“这次又是什么事?”
宋霭撇了撇嘴,说:“你有没有感觉那个钟少轩,刚才怪怪的?”
陆停云:“哪里怪?”
宋霭如实道:“他盯着我看了好久。”
陆停云思考片刻,转过头看他,问:“你觉得可能是什么原因?”
宋霭想了想,“……我好看?”
陆停云:“……”
他安静了两秒,发现宋霭的嘴唇比刚来的时候红润不少,水光透亮,看上去有点像果冻。不知道摸上去像不像……
陆停云的喉结微微滚动,他暂时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最后只说了个:“嗯。”
确实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