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正义虽迟但到……么?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么?
在刑侦衙门有一种古老的概念,完美犯罪。传承多少年了不清楚,或许几百年,或许上千年,或许自人类有史有法以来便有了。
所谓完美犯罪,我们老捕快将之粗略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做了,无人知晓,等同于没做。
二类是,做了,无告无究,等同于没做。
三类是,做了,有告有究,招徕衙门查了,但证明不出来是你做的。
四类是,做了,但惧于你的钱权势,无人敢查你判你。纵然查你,也只是走个流程,做做样子而已。纵然判你,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纵然死刑,也金蝉脱壳,换个身份继续逍遥。
举例如:渡翁见财起意,弄死了乘客,绑上石头沉进深水。无人知晓,等同于没做,便属于第一类。
举例如:田宅被豪绅霸占多年的农民,越级|上告,背着干粮行囊,跋涉上京,还没抵达开封府,半路上便被老家的地方官差抓住,从此人间蒸发了。
受害者没能成功告进衙门,无告状即无追究,等同于犯罪没发生过,便属于第二类。
举例如:你和老王有过节,你把老王弄死了,但是你聪明又细心,彻底地毁灭了所有物证、人证,刑侦办案人员证明不出来是你干的,定不了罪,便属于第三类。
举例如:太史雪松,红极一时的京城名伶,十一岁的小少年,和我儿子一般小的岁数,青涩稚嫩。凌霄佳节那晚夜里,鞭刑过后,被几个好娈|,|,童的权贵轮着上,活活玩死了。
官方对外公告:失心疯,自缢身亡,深感痛惜。
民间舆论大片哗然,坊间许多戏迷觉得蹊跷,但蝼蚁草芥,无权无势,什么都改变不了。过了几个月,舆论热度下去了,新的红角起来了,事件很快被人们淡忘到脑后,烟消云散。
太史雪松这桩,在我们衙门内部公职眼里,便属于完美犯罪的第四类,法不上权贵。
卑贱如蝼蚁,却美艳若神明。
怀璧其罪而无力自保者,合该不得好死。
蓝颜薄命。
蓝颜薄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正义虽迟但到?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热泪盈眶。
莽莽大地,千古悠悠,这红彤彤的大太阳底下,不知多少哑然湮没的冤魂,深埋地下腐烂,暗暗嗟叹。
……
低烧数日,缠绵病榻。
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冷时如坠天寒地冻,屋内烤着热烘烘的炭火炉,身上裹着厚厚的大棉被也不管用,手脚冰凉冰凉,四肢发麻,几乎无知觉。
热时如陷砖窑,体内燥热难散,皮肤滚烫潮湿,辗转反侧,难受得煎熬。
冰火两重天,来回反复。
管家请了大夫来庄园里来看,诊断说是,受惊过度,加之入冬严寒,风邪入体了。
开副温养滋补的方子,每日按时服下,修养一段时日便好了,并不妨碍夫人继续为老爷开枝散叶。
只穿袜子,不穿绣鞋,踩在厚实的波斯地毯里,丫鬟搀扶着,房间里缓慢踱步,活动身体。烧懵了,脚步飘飘的,如同踩在云朵里,感受不到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