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秀正在缝制一件皮袍子,这料子是阿达帕送给她的,上好的山羊羔皮,阿达帕叫乌秀给自己做个褂子,再给儿子颉沙用剩下的部分做双靴子。
她针线上的手艺很出众,家里不少东西都是她自己做的。因为疼爱孩子,乌秀先把颉沙的靴子给他做了,那小子一看见就高兴地发了疯,当场穿了起来,兴冲冲地跑到外头给其他小伙伴看去了。
乌秀不是颉沙的生母,但任何人都说他俩和亲母子没什么两样。她是南齐人,本来是华庆公主的陪嫁侍女,后来阿达帕瞧中了她,向喀呐王讨要,她便离开了华庆公主,成为了阿达帕的妻子。
阿达帕是喀呐王的的亲信,因为极会算账,所以负责管着北荒粮草马匹的账目。他在乌秀之前有过一任妻子,生下颉沙后没过几年就因病去世了。后来华庆公主和亲北荒,他见到乌秀,这才重新有了续娶的念头。
华庆公主生的极美,连她身边的侍女也都是美人。北荒的男人暗地里对她们很是意淫了一番,甚至也很想同喀呐王一样享受些南齐的温香软玉。但等到有人问是否有人愿意娶南齐女子为妻时,他们又大摇脑袋,觉得南齐女子太过软弱,实在做不好北荒人的妻子。
但阿达帕并不这样想,他年少时曾同一个南齐的俘虏老头学习,对南齐那边的文化并不排斥,甚至相反,有一些他可以说还算颇为喜欢。他生的不算高大,也不像其他北荒男人那样孔武有力总是渴望跑马和较量,连看女人也是更偏好柔美一些的,而不是扯着嗓子一巴掌能把他脑袋拍掉的那种。
乌秀长着一张小圆脸,她身量不高,笑起来甜滋滋的。她脾气很好,有一次颉沙和一群小子到处乱跑,正好在公主帐篷外摔了个狗吃屎,乌秀走过来把他扶起来站直,还给了他块南齐口味的糖瓜做安慰。
颉沙不喜欢吃这些,但他知道父亲喜欢,便攥着回家给了阿达帕,阿达帕注意到了乌秀,观察了几个月后,他便向喀呐王讨要了她。
乌秀虽然来自宫廷,但并非什么都不会的小娘子,她把阿达帕的生活照顾的井井有条,对颉沙视如己出,还跟住在周围帐篷的北荒女人相处融洽,连一些特别看不上南齐人的北荒老人都说,阿达帕确实娶了个贤妻。
阿达帕很喜欢乌秀,男人得到了一定的地位后,就很需要有个女人帮他营造一个温暖的家,而乌秀作为妻子,几乎挑不出来任何毛病。所以他回到帐篷的时候,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朝她走了过去。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乌秀把手头的东西放下,站起来帮阿达帕把袍子脱掉,她把衣服挂起来,然后拎起铜壶给阿达帕倒了一杯羊奶。
阿达帕喝了两杯暖了暖身子,帐篷里炭火烧的足,不一会儿全身上下就热了起来,他斟酌了一下,装作不经意地开口问道:“你一天都在家里缝皮子?不如多出去走走,花点钱把这事托给花喇嫂子得了。”
花喇嫂子是个寡妇,靠缝补衣服讨生活,乌秀听了这话一笑,把炉子上烤着的牛肉干翻了翻:“花喇嫂子比我的手艺可差远啦,我自己会做,何必花那个钱,还不如都攒着,将来给颉沙娶亲时用。”
阿达帕听了心里一暖,颉沙和乌秀并无血脉联系,按理来说,她就算对颉沙冷淡些,旁人也说不得什么。可她对颉沙却很好,甚至比阿达帕身边的一些生母都好些。
所以他内心愧疚又多了几分,说话的语气也更柔和了:“他哪里用得了那么多,你是我的妻子,太过辛苦别人会笑话我,不如挪出空闲多出去走一走。对了,你最近有去燕侧妃那里聊天吗?”
乌秀脸上的神色一点没变,她重新拿起了那件皮袍子,一边缝一边说道:“我哪有时间去侧妃那里,颉沙这小子简直磨死人,你是有什么事吗?我先说好,我在侧妃那儿可没多少情面,你是知道的,我服侍她时间不长,远不如云雀受恩宠。”
阿达帕把心放在肚子里,他态度随便了一些,翘着脚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羊奶:“我没有什么事,只是既然如此,不如少去燕侧妃那里走动。”
乌秀手没有停,但她轻飘飘地问了一句话,又让阿达帕的心提了起来:“这是怎么说的,可是燕侧妃得罪了王,还是有什么其他的事?”
阿达帕摸了摸头,今年冬天苦寒,牛羊的数量越来越少,北荒众部族囤积的粮食也不够充足,喀呐王便起意要往南齐边境的方向迁移,至于是截边民还是攻打潼门关,便要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