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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一·Chapter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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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依据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设立,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八位大法官组成。九位大法官通常作为一个整体听审案件,而非以合议庭的形式出席。因此,法学界通常以“九人”指代他们。联邦最高法院虽拥有特殊案件的初审权,但此类案件少之又少。每年联邦最高法院都会接到成千上万起上诉案件,但九位大法官仅会选择他们感兴趣的、“特殊且必要”的案件签发调卷令。尽管这一标准十分模糊,但原则总体上可总结为——维护宪法权威、保护公民权利、维持联邦团结。

——摘录自格林斯顿法学院教材:《联邦法律体系》。

“真不错,格林斯顿州最高法院临开庭一周送了我们一个大礼。”齐格林德甫一进门,就将一份文件甩到了桌面上。“伊夫林·道格拉斯、哈里森·克林顿和艾德文·杨,我们真是捅了州际保护主义的窝了。”

“能把这三人凑在一起,州最高法院的中央处理系统也是煞费苦心了。”萧翊文捡起那份文件,一目十行地扫完了内容,半真不假地感叹道:“真可惜,这三个人里竟然凑不出一个我们的校友。”

齐格林德大喇喇地在他对面瘫坐下来,闻言翻了个白眼。“回避啊,学弟。本来律师团队就基本上是格林斯顿法学院的校友了,法官要是再出现一个,这庭审干脆直接改成法学院校友聚会得了。”

“况且……”她话锋一转,埋怨道,“在添加回避条件时,州最高法院恐怕也是费尽了心思。格林斯顿州的法院排除掉格林斯顿法学院毕业的法官后不过半数,多是些迂腐保守之辈。”

“那只能怪我们州的法官任命方式是州议院任命而非选举制了。”

萧翊文耸了耸肩。他的视线很快被桌子对面那头白得几乎能反射阳光的头发吸引了,于是他顺嘴夸了一句:“新染的头发不错。”

齐格林德“嗯哼”地应了一声,接受了他的夸赞。“颜色好看吧?你以后要是想染头发,我给你推荐……”

“不了。”未待她推荐完,萧翊文便打断了她的话,指了指身后的实习生小哥。“你给他推荐,他需要。”

突然被上司提到的青年茫然地抬起头。他的头发原本应该是张扬的暗红色,或许是因为这几个月连轴转地加班,颜色已经蔫成了成熟西红柿的样子。

“得了,你别老欺负年轻人。莱文,你还看什么呢?让你找州最高法院的过往契约变更判例你找完了没?”

红发青年闻言,如遭当头一棒,脖子一缩,继续回到判例汇编的书山文海里了。

“老实说,有个事情,我一直有点疑惑。”萧翊文托着腮,点了点桌面,双手在投影中虚空一抓,拽出了一份文件。这是格林斯顿州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埃尔莎·克里斯滕在此前晚宴中转交给他们的证据之一。“州政府的拨款在交付格林斯顿大学签订拨款协议时并未标明为专项拨款,即使在同年的预算案中,这笔资金标注为对科研资助的专项拨款。这个细节,你们之前有注意过吗?”

戈塞·艾萨克控诉格林斯顿大学校董会干涉学校行政,挪用捐赠资金,并将大量资金用于再投资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他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有大量的资金并没有利用到应有的用途上——也即支持科研教学活动和给学生提供助学金,甚至在话语里暗示校董会中饱私囊。这些被挪用的资金里包括了格林斯顿州政府每年提供的教育和研究拨款,这也是格林斯顿州议会同意争夺格林斯顿大学管理权的原因。

对此,格林斯顿大学捐赠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直言道:州议会既想赚得一个有教无类、扶贫济困的好名声,又想开源节流,哪有这么好的事?格林斯顿大学作为实质上独立的私立大学,何时有义务慷他人之慨了?

自第一联邦以来,学术自治这条原则一直是各大高校、研究所的底线。格林斯顿大学的校董会虽是任期制,由十二位校董进行学校发展的战略决策,但出于对这条原则的尊重,董事会里永远有一席属于学术委员会选派的代表,代为传达学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意见。目前,这一位置属于罗莎琳·古道尔,原格林斯顿大学教务长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古道尔博士曾就职于迦萨甘生物工程研究所,建国后受人之邀,来到格林斯顿大学任教。这位年长女士声望颇高,对学校管理的影响力甚至隐隐压过了前任校长戈塞·艾萨克。

事实上,罗莎琳·古道尔虽与艾萨克表面和睦,但有传言称两人因在学校发展方向上的分歧积怨已久。艾萨克曾私下埋怨校董会不过是古道尔的一言堂,而古道尔则仍在公众面前对此闭口不谈,这一诡异的僵持持续到艾萨克在筹备五百周年校庆时公然宣称,考虑将高等研究院具有历史意义的主楼改造为州立科技史博物馆方才被打破。此言一出,简直是炸了锅,师生群情激愤,扬言要求校董会重选校长,这一压力自然是通过古道尔博士施加到了校董会的头上。

然而,当校董会正加紧讨论如何处置此事时,艾萨克却倒打一耙,在州议会上攻击校董会挪用拨款,怂恿州政府介入到他和校董会的对峙中。州政府随后成立了调查组,进入格林斯顿大学进行审计调查。然而,还未等调查结果出来,州议会唐突通过法案,认为格林斯顿大学负有重要公共职能,理应接受州政府的监督管理。此法案一出,原本还打算妥协了事的校董会见势不对,决定硬刚到底,起诉戈塞·艾萨克未经批准私自处置学校公产、抹黑学校名誉,连带着起诉格林斯顿州议会通过的法案损害了本校的原始契约,要求州法院宣判该法案无效。

这起诉讼案的代理律师一开始找了毕业于格林斯顿法学院、代理过多起并购案的合同法专家齐格林德·托恩。在经历了半年的州法院诉讼后,“诸事不顺”的校董会意识到——在格林斯顿这个两党的政治根据地打这起案子,牵涉的利益实在太过复杂,远不是简单的商业合同纠纷可以概括的,哪怕是见惯了棘手商业纠纷案子的齐格林德也吃不消这背后的框框绕绕。于是,他们想起了另一位同样毕业于格林斯顿法学院、曾多次代理了联邦最高法院案件,同时还略懂一些政治的校友:萧翊文。

如今州法院的判决已不再是司法层面上的问题,双方都心知肚明,这案子一定会上联邦最高法院碰一碰的。连齐格林德现在都有些摆烂,合同法和审计层面的问题她已经尽力而为,奈何她一个人的力量也厘不清背后的党派斗争。于是她颇有些破罐子破摔地往椅背上一靠,没好气地道:“我在初审法院的时候就已经提过这个问题了,初审和上诉法院的判决都驳回了对拨款协议是否属于专款这一问题的再议。”

“好吧,那我们假设,即使州政府的拨款属于专款,州政府对此拥有监督和追责的权利,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格林斯顿州有权将格林斯顿大学由私立大学更改为公立大学,或者是州政府就拥有权力干涉学校管理。”萧翊文慢条斯理道,“换句话说,我看了那么多份拨款协议,没有任何一份有这个条件。你认为这里有任何一个条文可以被引申解释为这个意思吗?”

“没有。”齐格林德斩钉截铁地回答,“这个我可以打包票。”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格林斯顿大学作为一所成立于第一联邦期间的学术联合机构,其自治性质在第二联邦期间是否仍需尊重其原契约并维持原状。我想我们可以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

就在此时,还在埋头查资料的莱文轻微地吸了口凉气,举起了手。齐格林德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直接说。

“托恩老师,我刚才以私有机构自治原则和宪法契约条款为检索要旨,浏览了近20年来的各州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法院判例,针对本案事实构成要件的类案裁判存在显著的司法意见分歧。”莱文陈述的语速一下加快了许多,连尾音都被话赶话地吞没了,两人不得不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清楚他的论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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