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认为,尽管各州立法机关不得伤害契约中的最初义务,但州立法机关同样有权在订立特许状时保留某些必要的特权,允许其在特定情况下基于公共利益考量修改或修正契约,以在特定情况下控制法人超越固有合法权利之行为的权力。
——摘录自《格林斯顿大学诉戈塞·艾萨克案协同意见书》
新历144年4月20日,标准时上午10点。萧翊文作为格林斯顿大学方的委托律师出庭,而他身边的空座,则属于因事提前返回格林斯顿州的齐格林德·托恩。艾萨克方的代理律师南希·加菲尔德没有了往日丰富的表情,律师席一片安静。
当法警宣布肃静后,九位大法官依次在审判席上落座。坐于首席的马歇尔清了清嗓,但没有发言,而是转过头去,看向安托万·让-雅克大法官。这位出身罗兰州的前法学学者被任命时曾是靳理之前最年轻的大法官,如今正值壮年,连发色都显得年富力强,一头深褐色的长发规矩地束在身后。他施施然站了起来,翻开了身前的卷宗,开始宣读判决:“我现在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宣读本庭对15号案件,‘格林斯顿大学诉戈塞·艾萨克案’的判决。”
“在本案中,本庭审理了来自格林斯顿州最高法院的上诉状,这是在该州法院提起的一例侵犯私有财产之诉,在该诉讼中,原告主张格林斯顿州于143年4月22日通过的第68号法案未经同意,错误地擅自更改了其与格林斯顿自治地政府的契约,侵害了契约义务,并主张该法案违宪且无效。双方的契约已持续五百年,本庭认为,这是对这一契约全面且完整的认可。因此,本庭认定被告不得否认这一契约的效力,且不允许该契约任何一方越过其中规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利。判决确认。”
他顿了顿,又道:“本庭判决,除本人——安托万·让-雅克大法官撰写的多数意见外,还附有一份由靳理大法官撰写的协同意见书。接下来我将宣读多数意见,由包括马歇尔首席大法官阁下、本人、路易斯安娜·兰金、林敬清、阿米尔·拉吉普特和靳理六位大法官附议。靳理大法官在此之外有补充观点,因此单独附上协同意见书。”
协同意见独立于多数意见之外,不同于表达反对之声的反对意见,或是缺乏明确共识的复数意见,协同意见本身代表着“赞同”里的不同声音——可能是补充观点、有不同理由,亦或是表达大法官本人的个人见解。无论哪种,都代表着撰写协同意见的大法官本人认为其中的内容是未涵盖在多数意见里但又值得关切的。
萧翊文忽觉有趣,睨了一眼左前方的末席。资历最浅的守门人依旧是那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模样,只是稍稍向安托万的方向侧头,做出了一副正在认真听同事讲话的派头。或许是胜局已定,萧律师的精神松弛了些,听安托万那抵拢倒拐的罗兰口音通用语都顺耳不少,连带着对某位大法官半假不真的敬意也出现了裂痕——他的目光不经意落在了静如死物的契约对象身上,开始颇为大胆地在脑子里描摹对方的轮廓。
在纯粹的权力网络里外貌仅是一种资源,因而对上位者外貌的评判被视为一种不尊重的体现。然而,既然是资源,自然能被用来交换……亦或是压榨。可贵为大法官,靳理竟同意将其作为交换的筹码,这件事情本就匪夷所思。虽有对靳理理念和手段的质疑,萧翊文仍觉得花瓶一词的评价恰如其分,客观上的美丽、主观上的易碎,以及夹带了个人感情色彩的空无一物。
他眯起眼,食指不自觉敲了敲自己的手背,嘴角勾起了一个略显不怀好意的笑。
*
格林斯顿大学诉讼案的胜诉让格林斯顿大学的学生颇为振奋,他们自发在学校里组织了各式各样的活动以表庆贺。而校董显然也扬眉吐气了一把,飞速通过了戈塞·艾萨克的免职决定,选择了几位颇具声望、又有才情和逸致应付琐碎行政事务的校友进入校长的候选名单,只待后续抉出一位适宜之人,走马上任,以挽学校里此前低迷的士气。
作为后期才加入团队的律师,萧翊文以自己事务繁忙为由婉拒了古道尔请他回校赴宴的邀请,将成为优秀校友的荣誉连带之后半年在学校各大公开场合当吉祥物的殊荣让给了驻地就在格林斯顿的齐格林德。他抽空去见了一趟道尔顿邮报主编道格斯,把自己即将启程去基夫罗什的行程排得满满当当。
在离开夏尔德前,他尚有一个承诺需要兑现。于是,在贝特朗的夜幕降临后,萧翊文召了辆车,带着满怀期待的莱文和两眼放空的庄淼直奔城郊的一片住宅区去。
诚然,庄女士对自己上司在社交关系里的灵活性深有感触,但年纪仅有上司一半的她还没修炼成善言恶语转眼都能抛之脑后的本事。她一没想到此人居然有靳理大法官的联系方式(天知道他怎么搞到的),二没想到萧翊文要和那位阁下见一面的意思是直奔对方宅邸,这让她不禁怀疑这是否是一场单方面的突然袭击。
隔壁的实习生并不知道自己两位老师之间的恩恩怨怨。莱文·伯伦抱着一只包装好的方箱,正贴着车窗出神地看着窗外密布的空路网。他这份礼物倒是神神秘秘的,也没让其他人碰过。
靳理在夏尔德的住址选在了西北城郊的一片住宅区。这里住的多是在行政特区工作的行政人员,他们并不受高级官僚那套“提名并通过”的规矩束缚,在工作多年后选择在这里安了家。比起时来时走的高级官僚、议员和他们的幕僚,这些官僚才是这颗政治心脏永不停歇的血液。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终身任职,某种意义上也与他们无异。
靳理的宅邸从外观上并无特色。倘若不是编号无误,且院子四周的围栏上闪着不妙的光,警告路人此处安装了防卫系统,乍一看这栋低层独栋似乎与未售出的样板间无异,都有一种缺乏生活气息的沉寂。
萧翊文按响了门口的门铃,任由安全系统扫描了自己的生物信息。不多时,房门开了。靳理拍了拍手,院门滑开,小路两侧的灯依次亮起,照亮了院内的物事。草坪植被的分布和修理几乎与展出的样板间一模一样,可想而知大概用的是同一套庭院照料程序——甚至可能从入住起主人就没有想过替换它的程序。
“晚上好,靳理大法官阁下。”萧翊文看似礼貌道,“在您的非工作时间打扰您,实在抱歉。”
莱文将他半真不假的客套当了真,急忙道:“教授,是我在离开夏尔德前想给您送份礼物,才……”
靳理抬手制止了他俩无意义的包揽责任。他对萧翊文只是如常点头回应,但目光落在自己学生身上时却柔和了几分。靳理侧身让了路,说:“进来吧。”
萧翊文不动声色地朝庄淼使了个眼色,也没跟着进去的意思,笑道:“阁下住处也是选的上风上水之地,我在外面透口气,就先不劳烦靳大法官阁下了。”
莱文有些犹豫地瞅了他一眼,便小心翼翼地踏进了屋。房间里有些昏暗,四壁涂装皆是黑色,玄关地面铺着深色木材,墙根处的灯带泛着昏黄的暖光,映亮了通往客厅的路。尽头是一面落地窗,此时也拉着薄纱窗帘,花园的灯幽幽地透进屋内,在地面落下斑驳的色块。
在卸掉那身颇为宽大的红领法官袍后,常服的靳理似乎又恢复了莱文记忆里对自己老师的印象——衣服细节永远一丝不苟,在修身的正装衬托下略显消瘦,姿态优雅笔挺,哪怕是在写板书时腰背也端正如松。
他的宪法学多数时候得通过投影授课,但在空闲时他也会坚持坐一天的远航船从秦华来到道尔顿给他们线下讲课。在法官的本职工作之外,课上的靳理气质与在学院里耕耘多年的学者无异。虽然顶了张和同学们差不多年纪的脸,他的行为举止却透着些古典的韵味,还有不少老派的习惯——比如在可以脑控输入文字的年代坚持手写文件、初稿和板书。他的语言习惯也带着些老一辈人的严谨,明明词句颇长,但理解起来却并无压力。
法学生们通常称法学院的授课方式是苏格拉底式追问,主打一个穷追猛打、锲而不舍,直教人火冒三丈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为止。教授们常常乐于赞扬那些能在这番逼迫之下仍能保持风度甚至有出色表现的学生,并认为他们能在未来正式成为律师后在庭辩上有不错的表现。然而,在追问之后,有些教授并不会告诉你“答案”——甚至是他们自己的观点。
莱文从自己家乡的卡兰丹大学文学院申请上道尔顿法学院,选择这所法学院时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相比起相当看重实践的格林斯顿或是州外招生较少的罗兰二大,道尔顿对擅长文书和理论的州外学生更友好一些。尽管如此,在上一年级后,不擅长言语交锋的他仍会时常被教授们逼得有些窘迫。而在课堂上的表现直接决定了教授们对学生的印象,间接决定了他在未来的机会和资源。
靳理的课堂鲜少有这种压力测试,唯二称得上压力的是他在讲解案例时偶尔会抽人起来背宪法及其修正案条文和要在期末写一篇篇幅颇长的案例分析,这是他第一节课就会说明白的要求。他会提问,但在学生回答之后也会给出自己的观点和分析,尽管他常说这并非绝对,因为“宪法在不同时代有其不同面貌,在不同的群体眼中亦是如此”。或许如此,靳理的课意外地受欢迎,他的现场授课有时甚至会有其他年级和校外的人来听。
在靳理第二次现场授课后,见这位教授性格相对温和,备受打击的莱文鼓起勇气问了他一个问题。
“靳理教授,很抱歉耽误您的时间。”他谨慎地措辞,轻声道:“我很喜欢您的课,不知可否请教您一个有些冒昧的问题?”
年轻的教授点点头。“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