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半球气温炎热,地表蒸腾出一股股难以忍受的热气,专业赛车场内风声飒飒,啦啦队成员热情的欢呼声在发动机的咆哮声中渐渐高涨。
场上嘶吼的风声裹挟着一前一后的影子,看台上,隋青叶穿着一身短袖短裤,在一众女生里面显得异常惹眼。他的心收紧了,直到红色跑车越过终点线的那刻,他直接从两米高的看台上翻身下来,以最快地速度朝前冲去。
郑什从车上下来,险些被他扑倒。
“就这水平!平常还说没练过呢!我这青训队的好苗子都没把你跑过!”山猫把矿泉水扔给他,“考不考虑退个休,来我这儿干?”
郑什往隋青叶头上揉了一把,“青叶,你山猫哥要挖我,你答不答应?”
隋青叶摇摇头,把矿泉水拧开送到他嘴边,“那不行,你敢来我就敢休学,大不了我来这边儿打职业,反正我要和你在一块儿。”
山猫翻了个白眼,骂骂咧咧地表示没眼看。
公司那边请了假,他们是一过完年就坐飞机来了南澳,打算在这边小玩半个月。刚开始几天,两人参观了当地绝大部分景点,看了歌剧去了海边,在国家公园和袋鼠合了影。
隋青叶热情高涨的时候,郑什却说这些都只是餐前甜点,正餐还没上。直到山猫从国内飞回来,隋青叶才猜到郑什这回来的真实目的,专业赛场比业余赛道过瘾太多,这是他哥心心念念许久的事了。
以为这场惊心动魄的赛车比赛就是正餐的时候,郑什又说正餐还没结束。当天晚上,他们在游轮上度过了疯狂的一夜。那个南半球的夏夜里,璀璨撩人的星光落在海面落进郑什的眼里。
咸湿的海风吹过额前的碎发,游轮上的巨型音响放着当下的流行乐,隋青叶倚靠着栏杆,手里的那杯波本酒始终难以下咽,他看着郑什的方向,那里围着许多漂亮的外国姑娘,个个身材丰腴。
一个染着银发的男人走到他身边,用意语向他问好,他眼里透出一丝不宜察觉的烦躁,因为这个男人挡住了他和郑什之间的视线,他语气不太好,但还是客气回了一句。
“今晚的夜色很美,但远远不及我身边的这位。”银发男人明显带着调情的意思,“我很惊喜,你居然会说意语,这是我今晚遇见的最美好的事情。”
他们这些男人都很会调情,流淌在血脉里的浪漫,不似某人,半点不解风情,妥妥的钢铁直男,浪漫两个字压根不会写。
隋青叶其实并不想和他寒暄,往前走了一步,余光却瞥见郑什正朝他看过来,他改了主意,回身继续靠着栏杆。再抬眸的时候,眼中换了神情,倒像是许可了这场搭讪,笑着和男人寒暄。
“我知道一个好玩的地方,要和我下船吗?这里太吵,我们可以去海边逛逛。”
隋青叶摇摇头,“不了,我男朋友会不开心。”
“你有男朋友?”男人笑道:“我并不意外,你很有魅力,就是不知道那位拥有你的幸运儿是谁?”
隋青叶抬了抬酒杯,“那边,在女人堆里笑得特开心的那个。”
男人朝着郑什的方向看过去,恰好四目相对,郑什的唇角紧紧绷起,看上去非常不友好,有种随时能从腰后抽把刀出来的煞气。
“嗯……他看起来很像是位黑手党,不过你的眼光很好,他长得很帅。只是,换做是我,一定不会让像你这么有魅力的男朋友在旁边独处,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听到对哥哥夸赞,隋青叶笑得很开心,“很可惜,我家那位并不会有任何危机感。我会让他知道,我的心里只装得下他一个人,永远不会变心。”
男人显然不懂他这般肯定的宣言,认为爱情这种东西是飘忽不定的,就像风带走一片叶子,落在哪里就爱上哪里。
“看来你那位男朋友终于吃醋了。”男人朝他眨了眨眼睛。
郑什端着酒走过来,警惕地看了看那个外国男人,插到他们俩中间。
“青叶,这人谁?”
“刚刚认识的一个朋友,马修。”隋青叶解释道,随即又用意语对那个男人说:“我男朋友,刚刚已经介绍过了。”
男人伸出手,说了句你好。
郑什只好握上去,嘴角抽搐地问道:“他说什么几把鸟语,这玩意儿听起来不像是英语吧?你啥时候学的?”
“哥哥不知道的事情多了。”隋青叶笑道。
随即,他们在隋青叶的翻译下进行着一场完全没有障碍的交流。马修叽里咕噜说一串,也不知道说了些啥,郑什听得头疼。
“他说你长得很帅,很有气质。”隋青叶道。
郑什很高兴,竖起大拇指,“你这顶白毛也不赖,跟以前我家楼下那瘸腿的老头一个款式,潮啊。”
隋青叶翻译过去,马修又叽里咕噜说一阵,然后在郑什肩上拍了拍。
“他说他喜欢我,问我能不能做他男朋友。”隋青叶说。
“啥玩意儿?!”郑什差点儿没炸了,蹙眉道:“你让他滚蛋,再说这种话我给他扔海里喂鱼去!”
隋青叶点点头,再等马修说完,他又翻译说:“他说他是本地黑手党的儿子,不怕你这个乡巴佬,还问我晚上可不可以和他回酒店,他说他床技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