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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西罩 万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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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关。

父亲死前嘱托,让小志将他的遗体焚化,将骨灰装进锦袋,“有朝一日,带我回家。”“家是哪里?”小志哭泣道。

父亲轻抚他的头发,说,“在南方。早晚你会知道的,等你真正长大。切记,二十岁前不要离开边城。”

二十岁前不要离开边城。张小志坐在天云关城头。

西罩星高悬,隐约可见上面的山脉。西罩星上可真有神仙居住?大都内多明宫的通天塔上供奉着一颗天眼,传说通过天眼可以神游西罩星,与上面的神仙说话。小志想起漫坡前和云弃子一起看西罩星。

云弃子,这个白痴。小志心里骂道。他还没有满二十岁,但是他已经离开了边城,现在他还必须去大都。他违背父命,都是为了这个白痴。

几千军马,还有兽兵,兵屯天云关。主帅却被人抓走了。造反岂是造到一半想停就停的?箭在弦上,骑虎难下。没有云弃子,凭谁有万般能耐,也不能控制兽兵。如果朝廷派此时来大兵攻打天云关,所有人在劫难逃。最让小志担心的还是,没有了兽王辖制,兽兵分分钟可能叛乱,那是比朝廷派军队围剿更可怕的灾难。

小志来到天云关之时,所有的将领都已经慌乱,小志来了,才稳住了阵脚。“咱们还有时间。”小志对所有的人说,“去大都把大帅救回来。”小志的话让众将官有了主心骨。而实际上,他也不知道。千里移行术之外,赫思鹿是否还对云弃子用了其他巫法术?云弃子是否活着到了大都?一切都是猜想,他不敢确定。没有别的选择了,去大都。

城头冷风瑟瑟,小志觉得通体寒冷,不由自叹命薄,生的这虚弱的身体。

郭首义、惊别云和玉娘先后上了城头。

玉娘为他带来一件厚披风,小志问道,“交代你的事,怎么样?”

玉娘道,“我已经和兽兵首领谈好了,他们愿意等一个月。一个月后,如果大帅再不回来,他们就不再听命了。”

小志转向惊别云,“我让你找的人到了吗?”

惊别云道,“马帮啸天帮主,带着兄弟们,都已经到了。”

小志的脸色颇显苍白,点点头,“那走吧。”话音落,一道惊鸿,喆壬不知从何处落在了城头,双翼张开,宛如一只大鸟,载小志下城。

马帮是西罩国一大江湖势力,总舵在大都,各地均有分舵。无极地的马帮帮分舵主啸天,与惊别云是莫逆好友。啸天常常往返大都与无极,小志此去大都,需要啸天的帮助。

临行,小志紧握郭首义之手,道,“天云关就交给你了。”

郭首义道,“你只管放心,天云关易守难攻,就算朝廷来了几万的兵马也无妨。我定会守好关口,等你和大帅回来。”

小志道,“我们时间不多。喆壬飞的快,我先走。”

啸天道,“我们马帮的马也不慢,只消五天就能到大都。”

灵犀石碎的乱七八糟,小志分给了众人,以便联络。

正要出发,玉娘束腰马靴,包巾扎发,干净利落,走到小志和啸天跟前,道,“我也要去大都。可否让我跟啸前辈的马帮前去?”

啸天长得粗狂,笑起来亦豪爽,道,“我们马帮的马,一般人可骑不了,你这样的女孩子,还是不要碰。”

玉娘征询小志意见,小志道,“你走了,异兽发难怎么办?”

玉娘说,“我不能御兽,异兽如果违约,不到一个月就叛乱,我亦无可奈何,异兽如果遵守约定,我留在这里也无用。我随你们去,我在大都还可以略帮你的忙。而且,…”

小志知道,玉娘想念家人。小志道,“你能骑马?”

玉娘道,“你不要小瞧我,我在异域生活了四年。”

玉娘是一个极聪明的女孩子。聪明又善解人意。一路走来,云弃子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玉娘的主意,都被她巧妙化解开,还借着机会教会了云弃子兽语。

小志点头,“那咱们大都见。”

***

大都的繁华,无与伦比。凡是最繁华的地方,也都是最势力的地方。没钱的,大都本地人也艰难,有了钱,谁还管你是哪里来的谁?大都就是你的天堂。

小志到大都变了一副模样。他玉冠金带,手拿逍遥扇,迈着四方步,身边跟着仆从——就是喆壬。看去是一个有钱的纨绔公子,还是一个轻浮且孱弱的公子。住最好的酒店,吃最好的饭馆,花最无用的钱。做最有效的事。小志在大都第一晚就在最著名的歌舞厅“我是万户侯”认识了礼部署长令侯酱之子,令侯小酱。

“我是万户侯”是大都最豪华的歌舞馆。小志一进来就觉得眼花缭乱,被五颜六色的彩灯慌得目眩神迷,哪哪都是露着大白胳膊大白腿的女人。边城没有这种地方,小志想都想象不出来,平生第一次。

小志步子走的慵懒,眼神眯得迷离——那是被灯光晃的。有个男的迎过来。小志不懂规矩,不知道他是干嘛的,但是不能露怯,于是他扬手一把钞票甩在那男的身上,步子不停,速度不变,依旧径直往里走。

男的被甩懵了。看见钞票,立刻有女孩子迎上来。小志接着甩钞票,女孩子们立刻好像已经认识小志十八年的熟人,都陆续跟过来,同他搭话,说说笑笑。等小志走到正中舞台前,已经成了本场最尊贵的贵宾了。

这引起了当场另一位贵宾的不满,就是令侯小酱了。令侯小酱是令侯酱独子。令侯家虽在大都排不上第一等的显赫高门,但令侯酱是当朝命官,又得贞德圣主喜爱,那也是赫赫风光、尊容无限,出入这种地方都被封为第一等嘉宾。

小志根本也不是来玩的。灯红酒绿,左拥右抱,他注意的却不是美女,而是到场的富贵公子们。他出入高档场所乱逛,就是为了尽快搭上一个高门,知道一般市井百姓不知道的内部消息。

台上唱歌的女孩子素面清雅,不似周遭的庸脂俗粉,歌声亦飘渺如天外仙子。台上歌声落下,令侯酱小跳着脚喊道,“我出一千贯,请予曦姑娘唱一首《大都是个好地方》。”光听这个歌名就够俗的。

小志说道,“我出一千一百贯,唱一首…”小志不懂歌曲,几乎连歌都没听过,只得随口说一个在书里看到过的歌名,“唱一首《岁月歌》!”这是什么歌,在场没人听过。

台上女孩一怔,看向小志,问,“哪个《岁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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