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只是顺嘴而出,想了想,嘻嘻笑道,“好像是一个南国的民歌。你不会唱也没关系,我就是不要听那个大都什么好地方。”
只听令侯小酱高声道,“我出一千五百贯,我就要听《大都是个好地方》。”
小志道,“一千六,就不要听大都好地方。”
两人叫起价来,场内纷纷起哄喝彩,直把价格推到了两千五百贯。
再看令侯小酱已经脸红脖子粗,高叫,“两千八百贯。”
小志站起来,众人见了以为他定要出高价了,不想小志走到令侯小酱面前,拱手施礼,道,“公子豪爽,我甘拜下风,不敢出价了。”令侯小酱不料成功来的如此容易,十分得意。小志倒是能屈能伸,顺势就坐在旁边。
令侯小酱眼看台上,流出桃花,明明是爱慕美人。然而这个予曦姑娘唱了几首,收了风琴,却要走了。
小志道,“兄台喜欢这个姑娘,我替你留住,多少钱我出,算咱们交个朋友。”令侯小酱本就并无城府,当小志也是风月玩家,折服在自己的豪爽多金面前,喝几杯酒,便把小志当了朋友,道,“这个予曦姑娘,大都城的公子谁不喜欢,但是予曦姑娘不肯出台陪客。”
小志新来乍到,说,“我去试试。”
女孩子从后门出去,换了宽松运动的衣服,手里拿着一瓶水,喝一口,理理头发,长发随风散开,是铅华洗尽的清丽。女孩子要走,看见小志站在路灯下朝她笑。西罩的路灯,高高的杆子,好看的花朵形状灯罩,那灯,是动物油加助燃药粉,光线不算明亮,但是带着彩晕,朦胧中愈显得好看。
灯下看美人,美人愈加美丽,灯下看小志,少了白日里的苍白,是一个清俊的少年。未等小志说话,予曦首先开口,“你是哪里人?”
小志答,“无极。”
予曦眉头微皱,“那你怎么知道《岁月歌》?”
不知为何,小志觉得这女孩有些不寻常之处,想了想,如实答道,“看书,书里什么都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予曦冷笑道,“可有杀人的刀,封喉的箭?”
小志被问得一愣,予曦已然要走了。
小志想此来的目的,忙叫道,“姑娘,屋里的那个公子想请你回去再坐一坐。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张小志,读万卷书,睿智,果断,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整顿治理无极三城,于主帅失踪时处乱不慌。但是,他对女孩子上没有经验。这话说出来,予曦倒是不走了,到小志身前,含笑看着小志。小志被看得心脏乱跳,脸上露出傻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舒服透了。却见女孩子将手中拿的水举起,从上到下朝他浇了下来。
小志湿漉漉的回到了歌舞馆内,小酱笑得前仰后合,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正常正常,予曦姑娘就是这个脾气,别说你了,换成再有来头的公子,她也敢的。”
小志换了一副纨绔公子模样,问令侯小酱道,“她怎么这么大胆子,不过一个卖唱的。”
小酱说道,“卖唱的自然没有胆子,但是她和大都城里好几位有来头的王孙公子相好,谁还敢怎样她呢?”
小志顺势笼络道,“反正女人多的很,这‘我是万户侯’里面就有很多美人,我替大哥多叫几个来。”
***
美人成排,环肥燕瘦,脂浓粉香,任由挑选。
小酱左拥右抱,喝得半醉,小志看他半醉,正好打听,问道,“大哥,咱们这大都城的富贵人家小姐,可有绝色的?”
小酱道,“有啊。”连说了几个人。
小志问,“我听说赫府有个小姐,也很漂亮。”
小酱脱口而出,“赫思鹿。未嫁时是咱们大都第一美人,可惜后来嫁给了一个武夫,去了天云关。”
小志试探道,“天云关,听说已经被叛军占领了,不知这位小姐如何了?”小酱半醉说道,“谬传,天云怎么会失守?我没听父亲说过。”
坐在小志怀里,一个万种风情的美女柔腻道,“天云关咱们不知道,但是赫小姐确实回大都了。”终于说到有用的事情了。
小志将一杯葡萄酒倒入玻璃盏,借着灯光的影儿,那红色在玻璃中显得分外的剔透。小志将杯子递给美人,透过那晶莹的红色,看见那如玉的肌肤,瞬间悟了,何为“酒色”。
小志笑道,“说来听听,你怎么知道赫小姐回大都了?”
美人接酒,含了一口,将玉臂绕住小志的脖子,唇色如丹,肌肤如棉,投怀送抱,要将这一口喂给小志。小志顶不住,推道,“说就好了,我自己喝。”美人撒娇半晌,直把小志蹭到快支持不住,暗暗叫苦,这柳下惠真是不好当的。
终于,美人道,“昨儿,我陪赫家几位管家大人喝酒,听说赫小姐回家了,却似乎不是省亲,说是小姐给赫大人带回来了一个宝贝。”
小志一震,问,“什么宝贝?”
美女笑道,“说是什么能加官进爵的宝贝,具体我就不知道了,他们不肯说了,似乎很是机密。还说赫家明晚要请客,对了,还请了咱们这儿的姑娘去唱歌呢。”
小酱狎昵道,“一定是请了你。”
美女酸溜溜道,“不是,请的当然是咱们现在清唱里最红的姑娘,令侯大人心心念念的予曦呀。”
小志被酒精和音乐搅得乱哄哄的脑子瞬间清醒。赫思鹿带回的宝贝,莫不是云弃子?看来,他要进赫思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