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因为我的姓氏很像意大利人,养父热衷于证明我跟意大利有些神秘的不解之缘。但当他握着那把沾了番茄汁的银色餐叉往我的眼睛上插、叉尖距离我的眼珠子只有几毫米时,我知道他的确是想过要扎瞎我的一只眼睛的。
事到临头,他又改变了主意,转而把我粗暴地一脚踹到了桌子底下。
虽然不疼,但我却因恐惧和耻辱无声哭泣着。我必须装出一副很痛的样子,否则他一定会更用力地惩罚我。他最不喜欢桀骜难驯的坏小狗了。
“我讨厌你用那样的眼神注视我。”他柔和地说道。“你有一双荒唐的、邪恶的眼睛——看起来真跟你的疯母亲一模一样。我不喜欢她,希望你不要从她的身上遗传到太多。”
离开佛罗伦萨到英国旅行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愿,而是养父的。两周前,他察觉到了我的自毁倾向,这才愿意让我拿着一大笔钱出去旅游散心。他好言劝慰我他一定会照顾好我那神情恍惚的母亲,免得我再去寻死觅活,往自己的胳膊上插刀子。
养父选择让我去英格兰,是因为这里也有他的人脉,可以替他好好盯着我这个“不知好歹的小狗崽”。比起旅游,这更像是把我从一只笼子被转移到了另一只陌生的新笼子。
我怎么可能拒绝他。别说是英格兰,就算他要我为他下地狱我也不得不去。
“ll y tellement de haine en toi(法语:你身上的仇恨太沉重了).”商务舱里的我这样告诉自己,并挤出一丝苦笑,承认自己根本没从他虚情假意的关心里得到一丝慰藉。
说真的,我本想在逛完伦敦的几个地标性建筑后就草草离开,我不喜欢总是会突然下雨的英格兰。但查尔斯·蒙哥马利礼貌而诚恳地央求我留下来,在伦敦多待一些时日。
他就像许许多多英国人一样性格淡漠,但有时候软磨硬泡,固执得像条咬住就不松口的比特犬……他总爱多管闲事,我对他倒还算言听计从,毕竟他让我避免了一次出丑。要不是想着要报答他,我早就从他的身边逃跑了。只要他的确是为我好的,无论听见怎样荒谬的要求,我都会高兴。出于好心过来关爱我的人可不常见啊。
查尔斯19岁,身高不足六英尺(183㎝),但有两种对于刚成年不久的19岁男孩来说堪称伟大的美德:理智和收敛。他出手阔绰,但明显不是暴发户。起初我觉得他是那种洁身自好的精英,毕竟他既劝我不要去酒吧接触酗酒文化,也劝我不要窝在酒店里睡大觉。于是我便欣然接受了他的建议——我知道那样不好,他也的确是为我的身心健康着想。
我问他:“您现在是久住在伦敦吗?”
“不,今年我往返于英伦三岛和美利坚之间,但在美国的时间更长。久住在伦敦的只有我的母亲,她是南拉纳克郡人(South Lanarkshire,苏格兰的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姐姐和我回国后偶尔会和她住在一起。”查尔斯答道。
真不明白,伦敦又不是每天都下雨,再说他下雨又从不打伞,为什么还偏偏天天拎着那个沉重的玩意。彰显身份,他大可以拎一把轻便的手杖——2.4kg?难道这是他拿来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吗?
我露出了一丝讨好般的微笑:“您的母亲和姐姐一定和您一样漂亮。”
绿眼珠眼波流转:“她们会很乐意认识您这样一位新朋友的。您可以留下来,等我的姐妹回来——届时我将请您到我家做客。”
“比起结识您那美丽动人的淑女姐妹,我更中意的还是您这位尊贵绅士的青睐和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