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蒙哥马利不是直男。认识没多久,他就满不在乎地公开了自己的性向,自述交往过很多男朋友,还假装诚恳地说希望能得到我的谅解。
我自然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他。我并不反感特殊性向,但也确实没交过男朋友。我想我不会介意查尔斯打算怎么搞。
心理上我完全可以接受自己迷恋上同性,也可以接受自己被同性迷恋,甚至还有点期待……但在佛罗伦萨的时候从来没有合适的同性被我吸引(其实我也不想变得这么吸引同性),更别提走到那一步。我不认为我是个同性恋,虽然我会欣赏美男,但美女才更对我口味。男性平坦的身体终究没有什么曲线美感。
……好吧,在见到那位莫须有的对手后,我就决定收回自己的大话。我很介意、很介意!
他的男友(我并不确定究竟是不是,但查尔斯确实花了不少时间跟这家伙独处,以至于好几次我都约不到他)过于优秀,是出身名门望族的世袭贵族,一位准子爵,名牌高中和名牌大学毕业。我虽不是查尔斯的家属和亲友,但还是用挑剔的目光仔仔细细把这家伙的履历打量了个遍。当然,这都是背着查尔斯偷偷摸摸去做的。如果被他发现了还有这种事,就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了。
这个陌生的浪漫男人给查尔斯手写了很多诗,订成了一本厚厚的册子,被收藏在蒙哥马利女士的家里。他的字迹很漂亮,诗歌也是既深情又肉麻,哪怕是要用查尔斯那动听的嗓音念出来,也准会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没想到,这些狂热的诗歌居然出自一名贵族后裔之手。
我待在他母亲家的阁楼上翻看着那本厚厚的诗集,一边看一边倒抽凉气。查尔斯就在一边戏谑地看着。
我问他:“这是你的男朋友?”
“嗯?最近他在向我请教些不足挂齿的小把戏。”他向我露出微妙的笑容:“当然,您也可以这么想。”
算是一种默认。
其实要是热恋中的我去写,也不会写得比这个男贵族好的多。我十几岁时候干过这种蠢事,有几封笔力稚嫩的情书还在收拾东西时被养父发现了,专门收藏起来调侃我。在教养良好的贵族笔下,那优美内敛的词藻虽算不得让人过目难忘,读起来却也让人如沐春风。至少轻轻松松就能读出他对蒙哥马利的那种令人肃然起敬的痴迷——没错,是肃然起敬。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的文笔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