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的现场,比忆芝从电视上看到的还要炸裂得多。
音乐像一记记重拳砸在人胸口,灯光狂闪,英文、粤语与普通话解说不断穿插啸叫,场馆内人声鼎沸,几乎听不清彼此说话。
八角笼上方的360度环绕大屏幕,循环播放着过往选手的KO名场面,比赛还没开始,现场观众已经嗨到起立。有人挥舞着选手的围巾,有人举着啤酒高声呐喊,各种语言在空气中交汇成一团躁动的浪潮。
他们的座位不在最前排,却也足够近。更让忆芝兴奋的是,前方几排,她一眼就认出了张伟丽。
她眼睛一亮,抓着靳明的手拼命晃,兴奋地指着前方,“你看!是伟丽!张伟丽!”
靳明早就看见那些嘉宾了,这会儿只看着她笑,问她,“要不要去合个影?我应该能找到人打招呼。”
忆芝眼神还黏在偶像身上,头都没回,“太麻烦了,别打扰人家。”不过还是默默把手机塞到靳明手里,小声补一句,“拍几张……别太明显。”
靳明笑着接过手机,拍了几张她和偶像背影的同框照。递还给她时,她低头翻着,眼睛都在发光。
他轻轻碰了碰她膝盖,“怎么只跟偶像合影,不跟我来一张?”
忆芝嘴上笑他什么醋都吃,干脆一转身坐在他腿上,让他从后面抱着,从他臂弯里伸出手机自拍。拍着拍着,还拉着他领口,咬着他下唇亲了一口。
身旁立刻有人吹了声口哨起哄。她一点没害羞。
可能是想起了夜店那回,也是被她这样亲,靳明的耳朵立刻泛了红。
比赛开始,擂台上的拳手迅速进入贴身肉搏,拳风夹着喘息砸响,每一记击打都实打实落在对方身上。拳手的肌肉在灯光下清晰起伏,汗水飞溅,在台上扬起一道道碎光。
每一次重击,全场几乎同时爆炸,仿佛每个观众都替他们挨了一下。
忆芝是真的看得入了神。
她还牵着靳明的手,却因为紧张死死攥着他的指尖,完全没察觉。身子自然前倾,像是被某种几近原始的搏杀所吸附。
她不是第一次看比赛,但在现场,在这种没有转圜,没有保留的肉搏面前,这种热血淋漓的真实,比任何屏幕都来得冲击。
这就是她喜欢拳击的原因。
不是为了赢谁,也不是为了发泄情绪。她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疲惫,身体搏斗到最后,连血液流动和毛孔扩张都能察觉得到。汗水流下来,呼吸中带着铁锈味,心跳冲上头皮,脑子却异常的清醒——什么都没有,只有她自己。
靳明安静地坐在她身旁,手掌自然地落在她膝盖上。商场沉浮多年,他见过无数不见血的搏杀,反而在这种真刀真枪中,看得很平静。
他没有跟着起哄,只是沉稳地看着擂台,偶尔转头看她,眼神温和而专注。
她看得很认真。他从未见她对什么事如此投入。不是被打动的那种认真,而是仿佛那场场搏斗、每一记挥拳、每一次落地,和她自己有什么关联一样。
他低头,看了眼她和他十指相扣的手指,觉得看她比看比赛还要有意思。
从银河综艺馆出来时,场地里的灯还亮着,像一场不肯落幕的演出。
人群正往外涌,情绪还没退,所有人的耳膜被一整夜的喊叫声震得发胀,嗡嗡作响,不知是热血未凉,还是酒精尚未退烧。
他们走得不快,顺着潮水般的人群慢慢往出口去。靳明一只手轻轻搭在她腰上,像是怕她在人流里被冲散。
“回酒店?”她偏头问。
他挑了下眉,“饿吗?去吃点东西。”
她扫了眼人潮,这种大型活动一结束,观众大多要去找地方喝一杯。
“怕是到处都要等位吧。”
毕竟澳门就这么大。
他拉住她的手,“跟我走。”
等她反应过来,他们已经在氹仔码头上了轮渡,她这才明白,他们是要去香港吃这顿宵夜。
她低头笑了笑,觉得这人实在是细致到讲究。
他们坐在轮渡靠窗的位置。船缓缓离岸,身后的澳门像刚谢幕的舞台布景,喧闹的华彩渐渐后退,退进海风和夜色里,退到只剩一团模糊的光晕。
忆芝望着水面一闪一闪的碎光,像最后一回合灯光炸响时,顶棚飘下的彩纸,纷纷扬扬落进海里。
轮渡上人很多,嬉笑喧闹,只有他们这片角落是安静的。她有些累,轻轻靠在他肩上,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在他手背上轻敲。
她的头发微凉,带着海风的潮湿。
靳明低声开口,“刚刚最后那个飞膝踢 ,你有没有觉得裁判判得太快了。”
她抬头看他,“你也注意到了啊?我以为你全程都没怎么激动呢。”
他笑了下。船上空调开的很低,他扣住她有些凉的手指。
她问他,“你以前看过现场的吗?”
“UFC是第一次,NBA和F1以前看过。”
“哪个更好看?”
“NBA吧,我大学时喜欢打篮球。”
“我还以为你会说F1。”她靠着他笑。
他低头,下巴贴着她额角,压低声音,“去装逼的,在包厢里喝酒吹牛,赛车一眼没看。”
她轻笑出声,肩膀一抖一抖的。
船轻轻晃了一下,他抬手将她搂得更紧。
她在他怀里换了个姿势,望着窗外渐行渐近的维港灯火,忽然觉得夜晚还长,晚风吹得刚刚好。
下了船,空气立马变了味儿。
不是澳门赌场那种密闭的空调风,是湿热、泛咸的老街夜气。混着汽油、海腥和油炸食物的气味,温温吞吞地钻进鼻子里。
靳明牵着她穿过天星码头,在摩天轮脚下驻足。
“太晚了,停运了。”他仰头看着那团不再转动的灯光,有些遗憾。
她倒不觉得,轻轻晃了晃他手腕,“我们昨晚看过更好的了。”
他们没叫车,只是步行,沿着港岛西边靠海的旧街,一路往深巷里绕。
夜深了,路上行人不多,偶尔擦身而过的是拖着小车的送货工人、刚收摊的小贩,或者并肩踱步的老香港人,讲话都不带标点符号。
跟着他脚下不停,她有些惊讶,“你以前来过?”
他嗯了一声,牵着她的手,带她避开路边的积水,“有一阵子出差来得勤,香港办公室的同事带我来的。白天不开门,晚上就变成这一带最香的地方。”
他顿了下,“不过那时候,没女朋友一起。”
忆芝笑了笑,知道这话是说给她听的,是种声明。末了还是忍不住调侃了句,“此地无银三百两。”
他也不解释,只是笑着摇头,把她的手收在臂弯里。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有点希望那家店永远走不到。
食肆藏在两栋旧楼之间,红底白字的霓虹灯牌坏了一截,“記”字的左下角一闪一闪,像咬字不清的老粤剧。
门口用电线拉着几个灯泡,摆着塑料凳和折叠圆桌,他不喜欢店里油腻,捡了张桌子和她坐在外面。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斜叼着半截烟,头发被油汗抹得发亮。他认得靳明,含糊说了句“嚟咗”,又看了忆芝一眼,点了点头,
靳明让她先坐,自己到灶台前和老板点了几道菜,又卷起袖子,去靠墙的餐具台烫了两副杯碟过来,还顺手冲了壶茶。
“喝点热的。”他把茶推到她手边。
她接过来,低头闻了闻,是港式茶餐厅标配的普洱,涩里带焦,像这座城市一样——不甜,但不至于难喝。
抬头看他一眼,眉眼微弯,“要不是你带着来,我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