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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第 10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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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胖胖举例说明:"例如,在金融科技领域,我们可以设计专门的'金融法律AI协调机制',将巴塞尔协议等国际框架嵌入技术架构,在保留地域监管特性的同时,确保核心风控逻辑的全球一致性。这种方法可能比试图建立泛法律领域的全球统一框架更为可行。"

李明轩对这一思路表示赞同,但提出了进一步的复杂性:"黄先生的矩阵模型非常有价值。我想补充的是,这一矩阵还存在第三个维度——决策流程阶段。法律决策通常包括事实认定、规则识别、规则适用和结果生成等多个阶段,AI在不同阶段的角色和监管需求各不相同。"

他展开论述:"这形成了一个三维治理空间:地域维度、领域维度和流程维度。在这个三维空间中,每一个坐标点都可能需要独特的治理方案。例如,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AI进行事实认定阶段的治理要求与其在美国金融法规则适用阶段的治理要求可能完全不同。"

李明轩提出了系统解决方案:"面对这种三维复杂性,传统的统一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我们可能需要借鉴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建立'可进化治理框架'——通过参数化治理要求,构建能够根据特定坐标自动配置治理规则的智能系统,实现治理的精细化和动态适应。"

台下的监管官员和法律专家们纷纷点头,这种多维思考超越了传统的监管思路,为复杂问题提供了系统性视角。

此时,一位不起眼的中年女士从后排举手提问。主持人示意她发言,并介绍道:"这位是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成员、比利时鲁汶大学教授卡特琳娜·弗洛里迪。"

弗洛里迪教授的问题直指核心:"两位的分析框架令人印象深刻,但我想挑战你们思考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在全球法律AI治理中,中国模式的独特价值是什么?不是简单的文化差异,而是系统性的治理哲学和制度创新。你们认为中国能为全球法律AI治理贡献什么独特智慧?"

这个问题将讨论提升到了文明对话的高度。会场一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期待两位年轻学者的回应。

李明轩稍作思考,然后自信地回答:"弗洛里迪教授提出了极具挑战性的问题。我认为,中国法律AI治理模式的独特价值在于三个维度的系统性创新。"

他逐一展开:"第一是'整体性思维',西方法律传统偏向权利本位和二元对立,而中国法律传统强调整体协调和多元平衡。这种思维在AI治理中表现为对技术、社会、伦理、安全等多维度的综合考量,而非简单的技术-伦理二元框架。"

"第二是'发展导向',中国模式强调技术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将创新空间视为核心价值,这有别于欧盟的预防优先和美国的市场决定论。在法律AI治理中,这表现为'沙盒监管'、'分类分级监管'等灵活机制的创新应用。"

"第三是'实践pragmatism',中国的治理创新往往从实践探索走向制度化,而非自上而下的理论演绎。这种实践导向使治理框架更具适应性和可进化性,能够与技术发展保持同步迭代。"

李明轩总结道:"这三重特性共同构成了中国法律AI治理的独特贡献——一种既重视价值导向又注重实践适应性的'动态治理架构'。在全球治理体系日益僵化的背景下,这种动态性和适应性可能正是人类共同需要的智慧。"

黄胖胖听完,沉思片刻,然后从不同角度切入:"李明轩先生的分析非常精彩。我想从历史和制度维度做些补充。中国法律AI治理模式的独特价值,某种程度上源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位置——作为唯一同时经历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法律转型的主要国家。"

他展开历史视角:"中国的法律现代化是'压缩式发展',在短短几十年内经历了西方数百年的演变历程。这使中国法律体系同时包含传统法律智慧、现代法律技术和后现代法律反思的多重元素。对AI这种具有颠覆性的技术而言,这种多元融合的法律基因可能比单一法律传统更具适应性。"

黄胖胖进一步分析制度创新:"具体到制度层面,中国的'整体-局部'双轨制治理是一大创新。中央层面设定基本原则和底线要求,地方层面进行差异化探索;传统产业强调稳定性监管,新兴领域采用包容审慎监管。这种多层次、差异化的治理结构,为法律AI这类复杂技术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制度环境。"

他总结道:"中国模式的核心价值,或许不在于提供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规则,而在于展示一种'和而不同'的治理哲学——在承认多元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动态平衡。这种平衡不是静态的妥协,而是持续演化的创新过程。在法律AI全球治理中,这种开放包容的哲学可能比具体规则更具长远价值。"

弗洛里迪教授对两人的回答表示赞赏,并进一步追问:"那么,在全球法律AI治理的实际推进中,中国应采取何种策略,既能推广自身模式的优势,又能与不同治理传统实现有效对话?"

黄胖胖和李明轩交换了一个眼神,黄胖胖示意李明轩先行回答。

李明轩提出了三层策略:"首先是概念转译,中国需将自身治理理念转译为国际通用语言,如将'整体性思维'转译为'系统风险管理',将'发展导向'表述为'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其次是制度对接,建立概念和规则的映射关系,如中国的'分类分级'框架与欧盟的'风险层级'框架之间的对应机制。最后是平台构建,主动打造中立的国际对话平台,如'全球法律AI治理论坛',汇集多元声音,共同探索融合路径。"

黄胖胖则从实践角度补充:"在具体操作上,我认为中国可以借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建立分层治理框架。在基础层面,形成关于透明度、安全性和人类监督的全球最小共识;在中间层面,允许区域特色规则并建立互认机制;在应用层面,尊重各国根据发展阶段和文化传统制定差异化规则的权利。"

他进一步建议:"同时,中国企业应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尤其是在技术中立领域,如可解释性、鲁棒性和隐私计算等。通过技术标准的国际共识,为法律规则的协调创造基础条件。技术先行,规则跟进,可能是更为务实的全球治理路径。"

弗洛里迪教授对这些回答表示满意,点头称赞两位年轻学者的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

论坛接近尾声,李志强院长请两位进行最后总结。李明轩和黄胖胖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共识:"法律AI的全球化不应是技术殖民或规则输出,而应是多元法律文明的数字化共存与交融。中国的角色不是挑战者或颠覆者,而是桥梁建设者和创新贡献者。我们需要的不是零和竞争,而是正和共赢,共同构建一个包容多元、尊重差异、促进创新的全球法律AI治理生态。"

这一共识得到了现场热烈的掌声。论坛结束后,与会嘉宾围绕两位年轻学者,继续深入交流。几位国际组织代表和跨国律所合伙人还表示希望邀请他们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走出会场,黄胖胖和李明轩在校园湖畔短暂漫步。

"没想到我们能有如此多的共识,"李明轩感慨道,"从辩论对手到思想伙伴,这个转变很有意思。"

黄胖胖微笑:"辩论的真谛本来就不是为了胜负,而是通过交锋逼近真相。在现实世界中,问题往往比二元对立复杂得多,需要多维度的系统思考。"

"说得对,"李明轩点头,"尤其是面对AI这样的前沿技术,没有完美的答案,只有不断演进的探索。对了,我听说你在考虑DeepSeek的邀请?"

黄胖胖承认:"是的,很有吸引力的机会。不过我想先完成学业,同时积累更多国际经验。你在那边感觉如何?"

"挑战与机遇并存,"李明轩回答,"公司正处于全球扩张的关键期,需要既懂技术又懂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如果你有兴趣,我想引荐你认识公司的国际战略团队。"

黄胖胖感谢了这一提议,两人交换了更多职业发展的想法。尽管来自不同学校、曾经在辩论场上针锋相对,但在法律AI这一新兴领域,他们发现彼此的思想有着深刻的互补性。

夕阳西下,校园钟声悠扬。两位年轻学者在思想的交流中,似乎看到了一条超越对立、融合创新的前行之路。这种从竞争走向合作的转变,或许正是AI时代所需要的智慧典范。

分别时,李明轩提议:"下个月在日内瓦有个全球法律科技峰会,我正好要去做演讲。如果你有兴趣,我们可以组织一个关于中国法律AI模式的专题研讨,向国际社会展示我们的思考。"

黄胖胖欣然接受了这一提议:"很好的想法。我们可以邀请DeepSeek和其他中国法律科技企业共同参与,形成更有影响力的声音。"

两人握手言别,约定下周再次碰面,细化研讨会方案。这次论坛虽然结束了,但他们的思想协作才刚刚开始。法律AI的全球治理之路漫长而复杂,需要像他们这样的年轻学者不断提供创新思考和跨文化沟通。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黄胖胖回想今天的思想交锋,感到一种特别的满足。从校园辩论到实际问题解决,再到国际舞台上的思想贡献,他的视野和思维正在不断拓展。在这个技术与法律、创新与伦理、全球化与本土化交织的新时代,更广阔的天地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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