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湖畔,联合国欧洲总部大楼内灯火通明。"全球法律科技治理峰会"正在这座见证无数国际协议诞生的历史建筑中举行。来自全球各地的政府代表、国际组织官员、科技巨头高管和学术领袖齐聚一堂,探讨人工智能对法律体系的革命性影响及其治理框架。
黄胖胖和李明轩作为特邀嘉宾,将在今天的中国专题分论坛上联合主持"中国法律AI创新模式"研讨会。这是两人自北京论坛后的首次国际合作,也是中国法律科技企业和学者集体亮相国际舞台的重要机会。
清晨,黄胖胖在酒店会议室与中国代表团成员做最后准备。除了李明轩,参会的还有DeepSeek法律合规全球副总裁王立新、智法网创始人陈明远、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张鹏、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刘建华等重量级人物。
"今天的国际舞台非常重要,"王立新环视众人,"我们不仅代表各自机构,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中国法律科技的创新形象。目前各国在法律AI治理方面存在明显分歧,今天将是我们展示中国模式特色和价值的关键时刻。"
张鹏补充道:"根据议程,上午欧盟代表将介绍《AI法案》框架,美国代表将分享其'软监管'路线,午餐会有联合国数字合作特使发表主旨演讲。我们的分论坛安排在下午,将面对各方关键人物。"
刘建华提醒:"我们应该展现团结一致的形象,但同时也要尊重各自立场的差异。毕竟,中国模式本身也在探索中,并非铁板一块。"
黄胖胖点头赞同:"多元统一正是我们的特色。今天的分论坛,我们既不是来单纯推销中国方案,也不是来被动接受西方标准,而是要展示一种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治理理念,促进真正平等的对话与合作。"
会议开始前,黄胖胖和李明轩在联合国大楼的走廊碰面,两人对各自的发言进行了最后协调。走向会场时,他们遇到了一位意外的熟人——辩论赛上的评委、现任欧盟数字治理专员玛丽亚·加西亚。
"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们,"加西亚热情地打招呼,"我很期待下午听到你们的分享。欧盟和中国在数字治理领域存在诸多分歧,但也有合作空间。希望今天的对话能够增进相互理解。"
上午的会议如期进行。欧盟代表详细介绍了《AI法案》的风险分级监管框架,特别强调了AI法律工具作为"高风险系统"的严格监管要求;美国代表则阐述了以行业自律和有限干预为核心的"软监管"路线,强调创新优先和市场主导;此外,还有来自日本、印度、新加坡等国的代表分享了各自的治理实践。
尽管表达方式各异,但黄胖胖敏锐地注意到一个共同趋势:各国都在强调本国模式的合理性和普适性,试图将自己的治理理念塑造为全球标准。这种隐性的规则竞争背后,是全球数字秩序的重塑与权力再分配。
午餐会上,联合国数字合作特使卡尔·比尔特发表了题为"数字时代的全球治理挑战"的演讲,呼吁各国超越地缘政治分歧,共同构建包容、公平、可持续的数字治理框架。这一愿景虽然美好,但现实中的分歧与竞争却日益加剧。
下午两点,中国专题分论坛准时开始。会议室座无虚席,除了各国官方代表,还有众多跨国律所合伙人、科技企业高管和国际媒体记者。黄胖胖注意到,欧盟数字治理专员、美国商务部技术顾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创新部主任等重要人物都在现场,显示出国际社会对中国模式的高度关注。
作为分论坛主持人,黄胖胖简要介绍了议程后,开门见山地切入主题:"全球法律AI治理正处于关键形成期,各种模式竞相发展。今天,我们不是来宣讲单一标准或普适方案,而是分享中国在法律AI领域的独特探索和实践智慧。我们相信,多元共存、交流互鉴才是全球治理的正确路径。"
李明轩接着补充:"中国的法律AI实践兼具传统法律智慧与现代技术创新,形成了独特的发展路径。今天,我们将从技术架构、法律框架和治理模式三个维度,展示中国模式的特点及其对全球治理的潜在贡献。"
首先发言的是DeepSeek法律合规全球副总裁王立新,他以欧盟案例为切入点,分享了中国AI企业的全球化经验:"对中国企业而言,全球化不是简单的技术输出,而是一场深刻的跨文化对话。我们正在实践'技术普适性与法律多样性的动态平衡',通过差异化架构设计和文化嵌入式开发,实现跨法域的价值共创。"
随后,智法网创始人陈明远展示了中国法律AI的技术创新:"我们开发的'法律知识图谱+神经符号推理'混合架构,有效结合了中国传统法律推理模式与现代AI技术。这一架构在处理中国特色法律问题时,准确率提升了32%,尤其在涉及社会调和与整体利益平衡的案例中表现突出。"
他进一步解释:"这种架构设计不仅是技术选择,更反映了法律文化的深层次差异。西方法律思维偏向权利本位和二元对立,而中国法律传统更强调整体协调和多元平衡。我们的技术创新正是基于对这种文化差异的深度理解。"
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张鹏则从学术角度分析了中国法律AI的理论基础:"中国法律AI发展遵循'三同步'原则——技术创新、法律适应与伦理引导同步推进。这不同于西方普遍采用的'技术领先、法律跟进'模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的整体性思维和系统性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刘建华分享了中国司法AI应用的实践案例:"从2017年'智慧法院'建设启动至今,我国已在全国3500多家法院部署了AI辅助系统,覆盖案件事实甄别、类案检索、裁判文书生成等环节。这些系统始终坚持'人机协作、法官主导'原则,将AI定位为辅助工具而非决策者。"
他特别强调:"中国司法AI的独特价值在于'普惠性'与'适应性'的平衡。一方面,通过标准化流程和智能辅助,显著提升了基层司法效率,促进了司法资源均衡;另一方面,我们注重保留地方特色和个案裁量空间,避免机械司法。这一平衡对于幅员辽阔、情况多样的国家具有特殊意义。"
主题发言结束后,黄胖胖和李明轩一同登台,向国际听众介绍"中国法律AI治理的理论框架与未来展望"。黄胖胖首先概述了中国特色治理模式的核心特征:"中国法律AI治理模式可概括为'四位一体'框架——技术自主、安全可控、创新驱动、伦理为先。这一框架既尊重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战略需求,又吸收了全球治理的优秀经验。"
李明轩补充了具体机制:"在实操层面,这表现为'分类分级、协同治理'的具体路径。我们根据AI系统的应用场景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策略;同时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保障的多元协同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黄胖胖进一步阐述了中国模式对全球治理的潜在贡献:"中国法律AI治理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自身问题,更在于为全球治理提供新视角和新方案。特别是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赋能路径,二是法律文化多元性的技术表达,三是整体性风险防控的系统方法。这些经验可能对构建更包容、更平衡的全球治理体系有所启发。"
主题分享后,现场进入开放讨论环节。国际听众提出了一系列尖锐问题,考验着中国代表团的应对能力。
欧盟数字治理专员玛丽亚·加西亚首先发问:"中国模式强调技术自主和安全可控,这是否意味着支持数据本地化和技术壁垒?这种做法如何与开放创新和全球协作相协调?"
王立新回应:"'技术自主'和'开放创新'并非对立概念。中国主张的是在开放合作基础上的自主可控,而非封闭自我循环。具体到法律AI领域,我们支持在尊重数字主权的前提下,探索'可信数据流动'机制,如联邦学习、隐私计算等技术方案,实现数据保护与价值共享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