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平乏落灰的人生走到尽头之前,我强烈地渴望有微燃的余烬烫出裂痕与伤疤。
年少时候的“一生”总是很短,只要浓烈,不求圆满。
可惜,事与愿违。
那只鹦鹉后来被王婆婆要了回去,整整一年没再说话。
三个小时的奔赴换来不存在的假地址,两年的笔友情就是一个笑话。
至于那棵准备研究一辈子的树,实不相瞒,毕业后我就去了一个花卉基地卖花。
……
这些奢望与期待,不知从哪里染上的渣男秉性,不断挑逗我,又不对我负责。
以至于,每一次都兴起而至,每一次都铩羽而归。
时间短暂地流过我,没有印刻任何模样。
我一如既往地活在那个正常的人生轨道里。
不明不白,不声不响。
但在另一个时间线里,我仍在继续等待。
迷路的猫头鹰会找到方向,虚构的地址会在下个转角抵达,离家出走的大树也会重新回归我的生命——我坚信,那个似乎永远不会到来的意外,总有一天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于是我等啊,等啊,就这样时间把我等到了28岁。
某个下午我幡然醒悟。
其实,我要等的从来都不是一个意外。
……
“我说姑娘,你吃白食呢,需不需要我在这里等你把整本书看完呀?”老板阴恻恻的声音突然飘过来。
她正要看下去,冷不丁被老板一说,手中的书差点滑落,好不容易稳住,目光却被迫从后序上移开,只来得及瞥见书页最后的地点 ——“怀鲁镇,枫树下”。
“这到底是什么书啊?”她有些好奇。
“上头不明明白白写着嘛?《归霞小札》”
“怎么写得莫名其妙,结局也没有?”
“嗐,一个疯子写的怪谈,神神叨叨不才正常吗?”
“怪了嘿,我怎么从来没在那些正儿八经的书店瞅见过它呢?我说老板,你一个开杂货铺的,咋还卖起这种书啦?”
“乐意!喜欢!就卖!正儿八经的人儿也不来我这儿买书呀!”老板一脸傲娇,也不知心里在较着哪门子的劲儿,“你到底要不要,不要就还给我,这书,等的是识货的有缘人。”
说着,就要伸手拿回去。
“我要!谁说我不要,我买了!”她赶紧把书搂进怀里,作势保护起来。
可刚一抱上,她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低头一看,自己的手上校服上已沾了厚厚一层灰。
“妈呀,这书得有多少年头了!全是土!老板,你能不能给我拿一本新的没拆封的?”
“就这一本,没了。”老板双手一摊,眉毛一挑,十分淡定。
“就这书,还是孤本?绝版?”她一边嘟囔,一边四处打量,瞧了半天,发现确实只有这一本。
老板只是微微抬了抬眼,透过那副耷拉在鼻梁上的老花镜,看着她:“你买了之后,它就不是孤本,也不会绝版了。”
“稀奇!”她忍不住抱怨,只觉老板在打她钱包的主意儿。本不想就此遂了他的意,可偏偏心里头又蠢蠢欲动——她对这种灵异怪谈实在没有招架之力啊!
“算了算了,反正刚才也已经摸了个遍,脏就脏了。” 一番挣扎后,她最终还是咬牙付了钱,并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在讨人厌的数学晚自习上看完它。
“欢迎下次光临。”老板得了钱,却依旧是不冷不热的调调。
她推门离去,杂货店门口的木铃被风牵起,“叮叮当当” 响个不停,在寂静的黄昏里传得很远很远。
离周日下午的大扫除只有几分钟时间了,她一门心思地往学校赶,并没有留意到,货架的角落已然出现了一本崭新的《归霞小札》,和她刚买走的那本,一模一样。
余晖中,尘土纷扬而下,又一次落于其上。